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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部10kV配电工程施工招标招标公告(2025-JLZLBF-G1011)

我部就以下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资金已全部落实,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某部10kV配电工程施工招标
二、项目编号:2025-JLZLBF-G1011
三、项目概况:

我部就以下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资金已全部落实,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提出投标申请。

一、项目名称:

10kV配电工程

二、项目编号:

2025-JLZLBF-G1011

三、项目概况:

1.本工程特征:10kV配电工程,具体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项目建设地点:河北省保定市满城区;

3.最高招标项目估算价:239276元;

4.本项计划工期:30日历天;

5.质量标准:合格;

6.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及图纸包括的所有内容;

7.其他:本工程施工共分为一个标段进行招标。

四、报价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 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证书,并同时具备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四级及以上资质、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无外资、港澳台背景,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项目经理(提供未在建承诺书);

(二)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具备近3年(2022、2023、2024)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

(四)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采购活动。供应商之间有上述关系的,应主动声明,否则将给予列入不良记录名单,3年内不得参加我单位采购活动的处罚;

(五)投标人须在军队采购网完成注册;

(六)保证金追缴承诺:投标保证金追溯期为2年,自本项目开标之日起2年内,若经查实我单位参加该项目招投标活动存在违规行为的,同意按照军队供应商违规处罚的有关规定,将已退回的保证金重新缴纳至部队指定账户;

(七)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五、投标申请报名及保证金

(一)凡有意申请投标者,请于2025年07月 11日至2025年 07月 17日,每日上午 9:00 时至11:30 时,下午14:00 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到河北清风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石家庄市建设北大街228号东海国JI9层)获取招标文件(免费予以提供),并现场签订协议;

(二)参加投标者,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以下材料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一套: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2.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实行电子证书的提供电子证书);

3.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项目经理(提供未在建承诺书);

4.非外资企业或外资控股企业(无港澳台背景)的书面声明(企业提供,事业单位、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格式自拟加盖公章);

5.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 ) 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截图加盖公章);

6.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后应当附授权代表在投标前4个月内(不含投标当月)连续3个月由投标人缴纳社保证明材料)。(格式自拟加盖公章);

7.书面承诺: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格式自拟加盖公章):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活动;

8.提供军队采购网注册完成截图(在信息维护界面截取);

9.保证金追缴承诺。

(三)资格审查方式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所有通过资格审查的有效投标人均可以参加评标。

(四)有关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按要求以银行电汇或转账形式,由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2.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叁仟元整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一)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 年 07 月 31 日 14 时00分,地点为 河北清风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会议室(石家庄市建设北大街228号东海国JI9层)。

(二)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不予受理。

七、本项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内外网上发布。

八、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某部

地 址:河北省保定市满城区

邮 编:/

联 系 人:赵先生

电 话:17532083007

招标代理机构:河北清风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石家庄市建设北大街228号东海国JI9层

联系人:王培

联系方式:17798141535

传 真:/

电子邮件:qingfengzhaobiao@163.com


四、投标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具有企(事)业法人资格(有行业特殊情况的银行、保险、电力、电信等法人分支机构,会计师、律师等非法人组织,行业协会等社会团体法人除外);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或控股企业;
(三)、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施设备、专业技术能力、质量保证体系和固定的生产经营、服务场地
(五)、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六)、参加军队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200万元以上)等重大违法记录;
(七)、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八)、本项目特定资质: 无。
(九)、投标企业应当具备服务履约的能力。
五、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地点、方式
(一)申领时间: 2025年07月11日 至 2025年07月17日 ,每天上午 09:00 至 11:30 ,下午 14:00 至 17:00 (北京时间,日历日)
(二)申领地址(社会代理机构): 石家庄市建设北大街228号东海国JI9层
(三)申领方式:线下申领
(四)本项目特定资质材料:
(一)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 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证书,并同时具备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四级及以上资质、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无外资、港澳台背景,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项目经理(提供未在建承诺书);
(二)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具备近3年(2022、2023、2024)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
(四)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采购活动。供应商之间有上述关系的,应主动声明,否则将给予列入不良记录名单,3年内不得参加我单位采购活动的处罚;
(五)投标人须在军队采购网完成注册;
(六)保证金追缴承诺:投标保证金追溯期为2年,自本项目开标之日起2年内,若经查实我单位参加该项目招投标活动存在违规行为的,同意按照军队供应商违规处罚的有关规定,将已退回的保证金重新缴纳至部队指定账户;
(七)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六、投标受理时间及地点、方式
(一)投标受理开始时间:2025年07月31日 13:30
(二)投标截止时间:2025年07月31日 14:00
(三)投标地点(社会代理机构): 石家庄市建设北大街228号东海国JI9层
(四)提交方式:现场提交
七、开标时间、地点
(一)开标时间: 2025年07月31日 14:00
(二)开标地点(社会代理机构): 石家庄市建设北大街228号东海国JI9层
八、样品
采购包(1 ):不需要提交样品
九、现场踏勘
采购包(1 ):不需要现场踏勘
十、标前答疑会
不需要标前答疑
十一、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上发布。
十二、其他补充事宜

参加投标者,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以下材料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一套: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2.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实行电子证书的提供电子证书);

3.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项目经理(提供未在建承诺书);

4.非外资企业或外资控股企业(无港澳台背景)的书面声明(企业提供,事业单位、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格式自拟加盖公章);

5.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 ) 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截图加盖公章);

6.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后应当附授权代表在投标前4个月内(不含投标当月)连续3个月由投标人缴纳社保证明材料)。(格式自拟加盖公章);

7.书面承诺: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格式自拟加盖公章):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活动;

8.提供军队采购网注册完成截图(在信息维护界面截取);

9.保证金追缴承诺。


十三、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联 系 人:赵先生
联系电话:17532083007
地 址:河北省 保定市
十四、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河北清风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王培
联系电话:17798141535
邮 箱:qingfengzhaobiao@163.com
地 址:河北省 石家庄市
详细地址:石家庄市建设北大街228号东海国JI9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