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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辽宁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轮训大队库房维修改造工程采购项目(二次公告)竞争性磋商

项目概况

中华人民共和国辽宁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轮训大队库房维修改造工程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辽宁天泓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沈阳市和平区和平南大街20号玉麟地产B座5楼)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07月28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LNTH20251177C

项目名称:中华人民共和国辽宁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轮训大队库房维修改造工程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9.5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8.976493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甲方发出开工通知书后20日内完成。

本项目(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承建施工的单位需为《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中规定的中小企业单位。

(2)采购标的所属行业需为《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中规定的“建筑业”。

(3)根据《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装饰装修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2)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职业资格(按国家及各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求执行,已实行电子证书的地区应提供符合要求的电子证书),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在确定成交供应商时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07月14日 至2025年07月21日,每天上午8:00至11:30,下午13: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辽宁天泓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沈阳市和平区和平南大街20号玉麟地产B座5楼)

方式:现场领取或线上领取。 现场领取: 购买采购文件时须携带以下材料并加盖公章: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自然人身份证明仅限在自然人作为响应主体时使用);2、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原件(自然人作为响应主体时不需提供);3、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购买采购文件的无需提供)。 线上领取: 提供以下材料并加盖公章清晰扫描件至邮箱804092788@qq.com,: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自然人身份证明仅限在自然人作为响应主体时使用);2、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原件(自然人作为响应主体时不需提供);3、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购买采购文件的无需提供)。4、购买文件公对公的电汇凭证。发送邮件后须电话通知代理公司进行核查材料。

售价:¥5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年07月28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天泓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八楼会议室(和平南大街20号玉麟地产B座8楼),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五、开启

时间:2025年07月28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天泓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八楼会议室(和平南大街20号玉麟地产B座8楼),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2)本项目属于非政府采购项目,按采购人内控管理制度执行。本次为项目二次公告,竞标供应商或者合格标只有两家或者一家,且采购程序符合规定的,报采购领导小组领导审批后,可以继续开展采购活动。

(3)本项目的具体采购内容和要求,以本采购文件中商务、技术和服务的要求、需求规定为准。

(4)本项目评审方法和标准:综合评分法。

(5)本项目落实对于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的相关规定、对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相关规定、国务院扶贫办《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的规定实施政府优先采购的规定。

(6)供应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或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两家或两家以上的供应商,或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只能递交一份响应文件。

(8)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及其附属机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9)监督举报电话

中华人民共和国辽宁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纪委

电话:024-86501111-7203、7208

(10)代理机构银行信息:

开 户 名:辽宁天泓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开 户 行:建行沈阳和平大街支行

账 号:21001383701052504198

(11)代理机构电子邮箱:804092788@qq.com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中华人民共和国辽宁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     

地址:辽宁省沈阳市皇姑区黄河北大街123号        

联系方式:刘警官、王警官024-86501111-7108、711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辽宁天泓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024-23887120            

联系方式:程言、杨雨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程言、杨雨

电 话:  024238871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