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招采网 > 招标信息 > 沈阳市沈河区民政局2024年沈阳市沈河区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竞争性磋商

沈阳市沈河区民政局2024年沈阳市沈河区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竞争性磋商

项目概况

2024年沈阳市沈河区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沈阳长华建设咨询管理有限公司(沈阳市沈河区先农坛路12号煤炭设计院院内高层5楼)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4月02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CHZX-SHMZJ-2024-007

项目名称:2024年沈阳市沈河区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2.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2.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依据《关于做好2024年沈阳市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工作通知》《特殊困难老年人适老化改造项目和老年用品配置参考清单》在老年人自愿参与的前提下按照需求急迫程度(如失能程度由重到轻)确定改造顺序,根据老年人家庭实际情况确定改造内容,逐户确定居家生活照料、起居行走、康复护理等方面的改造内容,根据改造标准和改造时限,负责入户进行特殊困难老年家庭适老化改造及需求评估、改造方案设计、改造施工安装。施工改造、辅具配备等工作完成之后,工作人员应现场指导老年人、老年人家属或其他家庭照护者,具体包括基本操作、日常维护、保养等知识,使服务对象能独立使用。并且应提供一年售后服务,处理常见故障以及进行日常维护,并留下紧急维修电话。

注:本项目服务户数及服务内容可能会根据实际情况增加或者减少,具体以实际发生为准,最终结款根据实际发生项结算后为结款依据,超出补贴部分采购人不另行支付,超出的费用由服务机构和服务对象协商决定。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90个自然日(具体时间以双方签订合同为准)

本项目(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改造机构应具有至少两年的居家适老化改造及运营管理经验,具有成熟的居家适老化改造评估能力、设计能力和施工改造能力(如企业无工程建设类资质,涉及工程建设类改造项目需委托具有相应资质企业实施,需提供委托合同),拥有稳定、高效的专业化工作团队。3.2团队应具备居家适老化改造经验丰富的项目负责人、评估人员、方案设计人员、施工改造人员。项目负责人应具本科及以上学历,近两年以来担任过至少3个居家适老化改造项目的负责人。项目成员中应至少具有评估员5人,并参与到实际评估工作中。(以上所有项目团队成员必须为供应商正式职工)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3月22日 至2024年03月29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3:00至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沈阳长华建设咨询管理有限公司(沈阳市沈河区先农坛路12号煤炭设计院院内高层5楼)

方式:现场获取(现金)

售价:¥5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4月02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沈阳长华建设咨询管理有限公司(沈阳市沈河区先农坛路12号煤炭设计院院内高层5楼)开标室

五、开启

时间:2024年04月02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沈阳长华建设咨询管理有限公司(沈阳市沈河区先农坛路12号煤炭设计院院内高层5楼)开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最高限价:100%,依据《关于做好2024年沈阳市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工作通知》《特殊困难老年人适老化改造项目和老年用品配置参考清单》内的价格进行进行折扣率报价,本报价为整体折扣,并且给予符合条件并经评估为“完全失能”或“重度失能且长期卧床”的老年人按照每户最高3000元的改造补贴(可用于配置护理床、起床器、防褥疮床垫、轮椅、辅助移位设备),给予其他符合条件老年人每户最高2000元改造补贴。每个困难老年人家庭只能享受一次适老化改造补贴。补贴资金由市区两级财政1:1配比。补贴政策规定范围之外的费用收取与支付,由服务机构和服务对象协商决定。

购买采购文件时须准备以下资料(请携带现金购买文件)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原件;

3.授权委托书原件。

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相关部门提起投诉。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沈阳市沈河区民政局     

地址:沈阳市沈河区盛京路25号        

联系方式:翟女士024-2486565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沈阳长华建设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024-88253555、024-88901317转816、13032488209            

联系方式:吴婷一、赵翠红、刘子丰、林松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吴婷一、赵翠红、刘子丰、林松

电 话:  024-88253555、024-88901317转816、130324882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