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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车辆维修企业入围服务项目招标公告(2025-JKEKAS-F4011)

我部就以下项目进行国内询价,采购资金已全部落实,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2025年车辆维修企业入围服务项目
二、项目编号:2025-JKEKAS-F4011
三、项目概况:

包号

项目名称

技术要求

数量

质量

要求

交货

时间

交货

地点

预算

工时

材料进销差价率

备注

01

2025年度车辆维修企业入围服务项目

01包按照“方便维修、择优竞争、合理布局、划片定点、区域保障”的原则,选取具备一类或二类小型车维修资质企业1家,用于维修保养轿车、旅行车等乘坐车辆、通用指挥车,以及相应底盘的通用特种车辆。

1

具体详见技术要 求。

合同签订之日起。

采购方指定地点

30/工时

20%

02

02包按照“方便维修、择优竞争、合理布局、划片定点、区域保障”的原则,选取大中型客车维修具备一类或二类维修资质企业1家,用于维修保养旅行车、大中型客车等乘坐车辆,以及相应底盘的通用特种车辆。

1

具体详见技术要 求。

50/工时

20%

说明

1.报价方须对所有报价包内所采购内容进行报价,否者视为无效。

2.投标报价应包括货物供应、运输、仓储费用、保管费用、税金及伴随服务等所有费用。

3.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4.本项目预算:35万元,其中:01包小型车15.00万元;02包大中型客车20.00万元。

5.最高限价01包小型车:工时单价最高为30/工时,材料进销差价率20%02包大中型客车为50/工时,材料进销差价率20%

6.本项目每包确定1家供应商成交,成交价格确定方式按照成交供应商最终报价执行。

7.本项目兼投不兼中


四、投标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具有企(事)业法人资格(有行业特殊情况的银行、保险、电力、电信等法人分支机构,会计师、律师等非法人组织,行业协会等社会团体法人除外);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或控股企业;
(三)、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施设备、专业技术能力、质量保证体系和固定的生产经营、服务场地
(五)、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六)、参加军队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200万元以上)等重大违法记录;
(七)、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八)、本项目特定资质: 01具备一类或二类小型车维修企业资质经营备案表;经营场地使用权及产权证明:使用自有场地的:房产证复印件或社区集体产权证复印件;使用租用房屋的:房屋租赁书面合同复印件,租赁有效期限不少于一年。
02大中型客车维修具备一类或二类维修企业资质经营备案表;经营场地使用权及产权证明:使用自有场地的:房产证复印件或社区集体产权证复印件;使用租用房屋的:房屋租赁书面合同复印件,租赁有效期限不少于一年。
(九)、投标企业应当具备服务履约的能力。
五、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地点、方式
(一)申领时间: 2025年07月15日 至 2025年07月17日 ,每天上午 08:30 至 11:30 ,下午 14:30 至 16:30 (北京时间,工作日)
(二)申领地址: 辽宁省 鞍山市
(三)申领方式:线下申领
(四)本项目特定资质材料:
01具备一类或二类小型车维修企业资质经营备案表;经营场地使用权及产权证明:使用自有场地的:房产证复印件或社区集体产权证复印件;使用租用房屋的:房屋租赁书面合同复印件,租赁有效期限不少于一年。
02大中型客车维修具备一类或二类维修企业资质经营备案表;经营场地使用权及产权证明:使用自有场地的:房产证复印件或社区集体产权证复印件;使用租用房屋的:房屋租赁书面合同复印件,租赁有效期限不少于一年。
六、投标受理时间及地点、方式
(一)投标受理开始时间:2025年07月22日 14:00
(二)投标截止时间:2025年07月22日 14:30
(三)投标地点: 辽宁省 鞍山市
(四)提交方式:01包、02包单独密封邮寄递交
七、开标时间、地点
(一)开标时间: 2025年07月22日 14:30
(二)开标地点: 辽宁省 鞍山市
八、样品
采购包(1 ):不需要提交样品
采购包(2 ):不需要提交样品
九、现场踏勘
采购包(1 ):不需要现场踏勘
采购包(2 ):不需要现场踏勘
十、标前答疑会
不需要标前答疑
十一、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上发布。
十二、其他补充事宜

申领方式

网上发送。报价供应商采取发送电子邮件方式提交报名材料,邮件主题:包号+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公司名称;邮件内容:列明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姓名及联系方式;邮件附件:需采用A4纸幅面,将报名材料加盖企业公章,按顺序制作成1PDF格式文件,文件名称与主题一致,复印件扫描无效。报名材料审核通过后,采购机构联系人向供应商邮箱发送询价文件电子版;审核未通过的,采购机构联系人以邮件形式回复审核情况,供应商可在询价文件申领时间内重新提交材料。采购机构邮箱:18525799625@139.com

01包申领询价文件时需提供以下材料(证明材料要求清晰鲜明)

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和授权代表在投标前4个月内(不含投标当月)连续3个月由投标供应商缴纳社保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4.具备一类或二类小型车维修企业资质经营备案表;

5.经营场地使用权及产权证明:使用自有场地的:房产证复印件或社区集体产权证复印件;使用租用房屋的:房屋租赁书面合同复印件,租赁有效期限不少于一年

02申领询价文件时需提供以下材料(证明材料要求清晰鲜明)

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和授权代表在投标前4个月内(不含投标当月)连续3个月由投标供应商缴纳社保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4.大中型客车维修具备一类或二类维修企业资质经营备案表;

5.经营场地使用权及产权证明:使用自有场地的:房产证复印件或社区集体产权证复印件;使用租用房屋的:房屋租赁书面合同复印件,租赁有效期限不少于一年


十三、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联 系 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18525799625
地 址:辽宁省 鞍山市
十四、纪检监督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光先生
联系电话:181412094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