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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大学孙逸仙纪念医院固定电话、移动电话通讯服务采购项目(0809-25411GJD303010801)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广东华伦招标有限公司受中山大学孙逸仙纪念医院 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中山大学孙逸仙纪念医院固定电话、移动电话通讯服务采购项目进行其他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中山大学孙逸仙纪念医院固定电话、移动电话通讯服务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0809-25411GJD303010801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黄工、杨工、罗工

项目联系电话:020-83172166-863(864)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中山大学孙逸仙纪念医院

采购单位地址:广州市沿江西路 107 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020-81332365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广东华伦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黄工、杨工、罗工;020-83172166-863(864);联系邮箱:hlzb03@163.com

代理机构地址: 广州市广仁路1号广仁大厦7楼

一、采购项目内容

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中山大学孙逸仙纪念医院

项目名称:中山大学孙逸仙纪念医院固定电话、移动电话通讯服务采购项目

拟采购的货物或者服务的说明:

固定电话、移动电话通讯服务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金额:197.8512万元(人民币)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

中山大学孙逸仙纪念医院目前在用的南北院区、花都院区通讯服务(含固定电话和值班手机通讯)均由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广东分公司提供。中山大学孙逸仙纪念医院作为公立医院,属于为全社会提供基础医疗服务的核心机构,其固话是患者、家属、医院之间沟通联系的重要方式,且固话号码作为医院联系方式的一部分,往往被记录在患者的病历、处方、检查报告等医疗文件中,也会被印刷在医院宣传资料上,更换号码可能影响公众的信任度以及服务的连续性、一致性。同时,更换宣传资料、更新网站信息等也会导致运营成本的增加。因此,在不改变固定电话号码的前提下,只能向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广东分公司采购通讯服务。鉴于以上情形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情形”的情形,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因货物或者服务使用不可替代的专利、专有技术,或者公共服务项目具有特殊要求,导致只能从某一特定供应商处采购”的情形,中山大学孙逸仙纪念医院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向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广东分公司采购固定电话、移动电话通讯服务。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供应商名称: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广东分公司

注册地址:广州市越秀区中山二路18号电信广场34楼

三、公示期限

2025716日至2025年723

四、其他补充事宜:

任何供应商、单位或者个人对本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反馈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逾期不予受理。

二、开标时间:

三、其它补充事宜

四、预算金额:

预算金额:197.851200 万元(人民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