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船用油漆采购项目(2025-JQ02-W1157)招标公告

我部就以下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资金已全部落实,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船用油漆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2025-JQ02-W1157

三、项目概况:

包号/序号

物资名称

技术要求

计量单位

单价(元)

数量

交货时间

交货地点

备注

1-1

氯化橡胶面漆

详见采购文件第六章 采购项目商务和技术要求

千克

18.00

12536

详见商务要求

详见商务要求

采购船用氯化橡胶面漆12536千克,其中蓝灰色4000千克、草绿色3000千克、白色1100千克、黑色500千克、紫红色800千克、中灰色2500千克、浅灰色300千克、大红色84千克、深黄色84千克、翠绿色84千克、天蓝色84千克。

1-2

聚氨酯面漆

详见采购文件第六章 采购项目商务和技术要求

千克

23.00

12300

详见商务要求

详见商务要求

采购聚氨酯面漆12300千克,其中蓝灰色4400千克,草绿色6700千克,白色500千克,黑色100千克,深绿色600千克。

1-3

醇酸面漆

详见采购文件第六章 采购项目商务和技术要求

千克

18.00

15537

详见商务要求

详见商务要求

采购船用醇酸面漆15537千克,其中白色1700千克、黑色1200千克、紫红色1500千克、中灰色1200千克、深灰色1240千克、浅灰色800千克、大红色1274千克、褐色1620千克、深黄色400千克、中黄色1063千克、翠绿色1284千克、天蓝色856千克、桔红色500千克、铁红防锈漆900千克。

1-4

环氧水性面漆

详见采购文件第六章 采购项目商务和技术要求

千克

25.00

600

详见商务要求

详见商务要求

白色

1-5

环氧厚涂面漆

详见采购文件第六章 采购项目商务和技术要求

千克

25.00

4200

详见商务要求

详见商务要求

环氧厚涂面漆4200千克,其中白色1200千克、黑色500千克、紫红色2500千克。

1-6

锚链漆

详见采购文件第六章 采购项目商务和技术要求

千克

25.00

1130

详见商务要求

详见商务要求

黑色

1-7

耐高温漆

详见采购文件第六章 采购项目商务和技术要求

千克

44.00

1235

详见商务要求

详见商务要求

其中淡黄色235千克、银色1000千克,耐高温≥600℃

1-8

氯化橡胶防锈底漆

详见采购文件第六章 采购项目商务和技术要求

千克

16.00

7500

详见商务要求

详见商务要求

其中铁红防锈底漆4000千克、铝粉防锈底漆3500千克。

1-9

环氧中间漆

详见采购文件第六章 采购项目商务和技术要求

千克

18.00

1200

详见商务要求

详见商务要求

1-10

改性环氧厚涂通用底漆

详见采购文件第六章 采购项目商务和技术要求

千克

18.00

9620

详见商务要求

详见商务要求

其中棕色5620千克、灰色4000千克、

1-11

舱底环氧连接漆

详见采购文件第六章 采购项目商务和技术要求

千克

20.00

1200

详见商务要求

详见商务要求

棕红色

1-12

无锡自抛光防污漆

详见采购文件第六章 采购项目商务和技术要求

千克

63.17

8000

详见商务要求

详见商务要求

红色4000千克、棕色4000千克。

1-13

稀释剂

详见采购文件第六章 采购项目商务和技术要求

千克

11.00

14780

详见商务要求

详见商务要求

采购稀释剂14780千克,醇酸3280千克、橡胶稀释剂3500千克、环氧稀释剂3500千克、聚氨酯稀释剂2500千克、防污漆稀释剂2000千克。

1-14

锈蚀转换剂

详见采购文件第六章 采购项目商务和技术要求

千克

25.00

100

详见商务要求

详见商务要求

说明: 1.投标供应商应当对所投包内所有产品和数量进行唯一报价,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2.投标供应商应当保证所投产品为全新且未使用过的产品。

1.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项目预算:2,000,000.00元,贰佰万元整

采购包1:2,000,000.00元,贰佰万元整;

3.最高限价:

采购包1:2,000,000.00 元,贰佰万元整

4.供应商中标情况:

本项目第1包确定1家供应商中标。

四、投标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具有企(事)业法人资格(有行业特殊情况的银行、保险、电力、电信等法人分支机构,会计师、律师等非法人组织,行业协会等社会团体法人除外);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或控股企业;

(三)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施设备、专业技术能力、质量保证体系和固定的生产经营、服务场地;

(五)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六)参加军队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200万元以上)等重大违法记录;

(七)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八)本项目特定资质:

采购包1:无

五、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地点、方式

(一)申领时间:2025年07月16日2025年07月22日,每天上午00:00:0012:00:00,下午12:00:0023:59: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二)申领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甘园路50号一楼开标室(广营大厦)

(三)申领方式: 线上申领。先从军队采购网(门户: http://plap.mil.cn/;IP地址: http://118.64.254.72/)的供应商入口免费登记注册,填报相关资料并通过审核后注册成功。登录物资服务招投标系统报名、按要求提交报名材料、经审核(如有)符合项目资质要求的可线上下载招标文件。(本项目为电子招投标项目,供应商必须先完成注册,才能领取采购文件)

(四)本项目特定资质材料:

采购包1无

六、投标受理时间及地点、方式

(一)投标受理开始时间:2025年08月05日 08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

(二)投标截止时间:2025年08月05日 09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

(三)投标地点:广州市天河区甘园路50号一楼开标室(广营大厦)

(四)提交方式: 线下提交,到现场开标

七、开标时间、地点

(一)开标时间:2025年08月05日 09时00分00秒

(二)开标地点:广州市天河区甘园路50号一楼开标室(广营大厦)

八、样品

采购包1:

无需提交样品

九、现场踏勘

采购包1:

不组织现场踏勘

十、标前答疑会

(一)不组织标前答疑会

十一、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上发布。

十二、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化采购方式,不接受纸质投标文件。请投标供应商认真学习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发布的电子招投标相关操作手册,详细了解办理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下载驱动和军采平台编标工具、获取电子招标文件、编制电子投标文件和电子开标等流程要求。

2.投标供应商在投标过程中涉及系统平台操作的技术问题,可致电技术支持热线咨询,电话:010-21728181-2,投标供应商应使用电子投标客户端编制投标文件。

3.其他说明:

一)质疑文书内容及要求1.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供应商名称、通讯地址、联系人及联系电话;质疑采购项目的名称、编号;具体质疑事项和请求;事实依据;必要的法律依据;提出质疑的日期。2.质疑函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的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质疑函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的,必须同时出具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质疑函由法定代表人的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的,必须同时出具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书。3.供应商应当在规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质疑函的形式和内容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经质疑受理单位书面告知,质疑供应商应当一次性进行补正。二)质疑不予受理情形1.质疑供应商未参与质疑采购项目(潜在供应商对其已依法获取的采购文件的质疑除外)。2.质疑供应商与质疑事项不存在利害关系。3.提出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的质疑期限。4.提交的质疑材料不符合质疑文书内容的要求。5.质疑答复后,同一质疑供应商就同一事项再次提出质疑。6.未按采购文件要求在规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予受理的情形。三)评审专家评分判定依据对于采购文件明确需提供证明材料的技术要求响应和商务条款响应,如证明材料能够佐证偏离表中响应内容,则按偏离表中响应内容进行打分;如证明材料不能佐证偏离表中响应内容,则视为未提供有效证明材料,按照无证明材料进行打分。四)中标供应商被取消或者放弃中标资格的,剩余有效投标供应商数量达到需要递补投标供应商数量2倍时,采购单位可以按照评审排名依次递补确定中标供应商,但递补供应商投标文件应在投标有效期内,在原有效期结束前,递补供应商可作出延长有效期的书面承诺。

十三、采购机构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助理(项目咨询工作日8:00—11:50,15:00—17:50)、采购服务热线

办公电话:020-8385851-8262(项目咨询);020-33975302(采购服务热线)

移动电话:020-8385851-8262(项目咨询);020-33975302(采购服务热线)

传真: 020-83704762

地址: 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甘园路50号

十四、质疑联系方式

联系人:朱助理、罗助理

联系电话:020-83815806、020-83815823

十五、纪检监督联系方式

联系人: 采购机构周助理、上级采管部门采购管理热线

联系电话:020-83815851-8401

2025年07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