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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建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关于丽水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雾霾监测PM2.5成分检测采购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浙建航磋商2025230号

二、项目名称:丽水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雾霾监测PM2.5成分检测采购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1.中标结果:

序号中标(成交)金额(元)中标供应商名称中标供应商地址
1总报价:494316(元)浙江昊天检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闲林街道闲兴路7号1幢-1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标项名称标的名称服务范围服务要求服务时间服务标准
1丽水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雾霾监测PM2.5成分检测采购项目丽水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雾霾监测PM2.5成分检测采购项目见磋商文件见磋商文件见磋商文件见磋商文件

五、评标专家抽取

六、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杨磊,梁登,於洋(第1标项采购人代表)

七、开标情况

八、资格审查情况

九、符合性审查情况

十、技术评分明细表

标项供应商名称专家1专家2专家3商务技术得分报价得分总分
1浙江昊天检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74.578.584.579.179.9289.09
1浙江公正检验中心有限公司64.567.578.570.179.8380.0
1浙江劲云环境科技有限公司60.654.678.164.4310.074.43

标项1

十一、中标(成交)候选人推荐情况

十二、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见磋商文件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7415

十三、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十四、其他补充事宜

1.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该中标/成交结果和采购过程等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本公告发布之日后第2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受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2.其他事项:

十五、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丽水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地址:丽水市寿尔福路28号

传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黄金波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8-2057513

质疑联系人:潘孝猛

质疑联系方式:0578-205755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浙江建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丽水市万丰北路72号金贸国际大厦12楼1207室

传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胡姬璟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8-2139203

质疑联系人:朱建丽

质疑联系方式:0578-2139203

3. 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称:丽水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处

地址:丽水市莲都区北苑路190号

传真:0578-2669165

联系人:吴先生、叶先生

监督投诉电话:0578-2669165

附件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