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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安市公安局执法办案管理中心建设项目-货物类采购(二次)结果公告(采购包1)

一、项目编号:[350981]HZXM[GK]2025001-1

二、项目名称:福安市公安局执法办案管理中心建设项目-货物类采购(二次)

三、采购结果

采购包1: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中标(成交)金额 评审价格
福建闽昊金属制品有限公司 福建省福州市仓山区城门镇岐尾路32号 2,188,880.00元 福安市公安局执法办案管理中心建设项目-货物类采购(总价):218888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采购包1(福安市公安局执法办案管理中心建设项目-货物类采购):

货物类(福建闽昊金属制品有限公司)

品目号 品目编号及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报价明细内容 品牌 规格型号 数量 单位 单价(元) 金额(元)
1-1 其他家具 其他家具 其他家具 闽昊 详见投标文件 1 1,021,511.0000 1,021,511.00
1-2 文件、宣传品 墙面文化宣传 墙面文化宣传 闽昊 详见投标文件 1 208,015.0000 208,015.00
1-3 其他制冷空调设备 多联式空调机组 多联式空调机组 美的 详见投标文件 1 791,023.0000 791,023.00
1-4 空气净化设备 新风系统 新风系统 美的 详见投标文件 1 168,331.0000 168,331.00

五、评审专家名单:

采购人代表: 卢军
评审专家: 吕育恒 陈堃 詹宇 王刚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1.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为37000元,由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向福建华泽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一次性付清。2.代理服务费收款账号:开户全称:福建华泽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德分行;帐号:35001682433052521766。

代理服务费收费金额:

合同包1福安市公安局执法办案管理中心建设项目-货物类采购:3.7万元

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经评审:福建鲁班兴装饰家具有限公司提供的3.调度台台脚样品在警徽位置未展示出冰蓝色灯光,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其符合性审查不通过;其余投标人资格性及符合性审查均通过。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单位信息

名称:福安市公安局

地址:福安市富春大道66号

联系方式:15936158399

2.采购机构信息

名称:福建华泽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宁德市蕉城南路40号锦绣名苑1幢6层

联系方式:0593-235678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谢宇星、小郑

电话:0593-2356788

福建华泽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07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