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招采网 > 招标信息 > 某部车辆定点维修保养服务采购公告(2025-JCFIXX-F1001)

某部车辆定点维修保养服务采购公告(2025-JCFIXX-F1001)

我部就以下项目进行国内询价,采购资金已全部落实,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年度车辆定点维修保养服务
二、项目编号:2025-JCFIXX-F1001
三、项目概况:
为我单位采购车辆维修保养服务,以满足我单位在用车辆的维修保养需求,其他车辆的维修保养需求可另寻经费视情使用本次采购结果。
(一)成交人数量及成交份额:1家单独呈接。
(二)需求范围及相关要求:
(1)车辆维修服务。包含对北京BJ80越野车、安凯中型旅行车、解放运输车等车型大修、小修、专项修理。
(2)车辆定期维护保养服务。包括北京BJ80越野车、安凯中型旅行车、解放运输车等车型进行维护保养。
(3)配件供应服务。乙方维修车辆时须提供原厂配件或OEM件,确实无法提供原厂配件的须与甲方协商。
(4)车辆状态检测服务。乙方能够对车辆功能、状态进行技术检测,并提供技术鉴定报告。
(5)车辆内饰装潢、清理等服务。中标单位能够按照甲方需求,提供车辆内饰改造、装潢、贴膜、清洗等服务。
(6)其他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应急救援、伴随保障等其他服务。
(三)项目资金落实情况以及最高限额:由年度预算安排落实,本次最高限价为10万元,该最高限价为年度预算金额,甲方可视实际需求对预算金额进行调整。
(四)服务期限:协议签订之日起1年,服务终止后甲方可视乙方服务质量续签协议,但续签协议不得超过两次。
(五)服务地点:上海市松江区。
(六)质量要求或服务标准:详见车辆维修保养服务询价采购评分表及协议样本。

四、投标供应商资格条件:
1、参与人依法设立且满足如下要求:
(1)资质要求:参与人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信誉,具有履行合同能力和良好的履行合同的记录,具有良好资金、财务状况的法人实体,经营范围须涵盖本项目 内容(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门颁发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二类(含)以上机动车维修经营范围,须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2)财务要求: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
(3)业绩要求:详见车辆维修保养服务询价采购评分表;
(4)信誉要求:详见车辆维修保养服务询价采购评分表;
(5)承担本项目主要人员要求:具备承担车辆维修企业正常经营的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和维修工,详见车辆维修保养服务询价采购评分表;
(6)其他要求:详见车辆维修保养服务询价采购评分表中关于地理位置、基础设施面积、主要维修设备工具、工时单价下浮、结算优惠、近期业绩、质量保证承诺、应急保障承诺、相关响应等要求;
(7)参与人须有良好的诚信记录,近三年内在参加政府或军队车辆维修服务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质量及安全事故并暂停资格,未被列入 “黑名单”、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等(须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8)参与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响应。
2、参与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处于被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其他:弄虚作假响应 活动的行为;
(4)本次不接受联合体或有外资背景单位参加采购。
五、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地点、方式
(一)申领时间: 2025年07月18日 至 2025年07月27日 ,每天上午 08:00 至 12:00 ,下午 15:00 至 18:00 (北京时间,日历日)
(二)申领地址: 上海 上海市
(三)申领方式:线下申领
(四)本项目特定资质材料:
详见附件
六、投标受理时间及地点、方式
(一)投标受理开始时间:2025年07月18日 08:52
(二)投标截止时间:2025年07月27日 21:00
(三)投标地点: 上海 上海市
(四)提交方式:邮寄或送至采购单位,具体地址请电话咨询。所提交响应文件需要密封,响应文件应提供一份正本及三份副本。
七、开标时间、地点
(一)开标时间: 2025年07月29日 09:00
(二)开标地点: 上海 上海市
八、样品
采购包(1 ):不需要提交样品
九、现场踏勘
采购包(1 ):不需要现场踏勘
十、标前答疑会
不需要标前答疑
十一、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上发布。
十二、其他补充事宜

响应文件开启在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日内的同一时间进行,开启地点为采购单位。

由采购的单位组织评审组,在同一时间对响应文件进行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依照评分规则对供应商进行评分,最终以评分最高者为成交供应商;若存在相同最高分者,选定价格项目评分高者为成交供应商。

评审结果于评审2个工作日内在军队采购网公示,公示期为3日,并接受争议质询;结果公示结束采购单位与成交供应商签订保障协议。


十三、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联 系 人:许先生
联系电话:19156070481
地 址:上海 上海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