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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堂改造项目招标公告(2025-JWHJNH-G1006)

食堂改造项目(2025-JWHJNH-G1006)施工招标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食堂改造项目(2025-JWHJNH-G1006已按军队工程建设管理有关规定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某单位,建设资金来源为上级拨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投标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特征:对食堂进行功能升级改造,主要分负一楼及一楼两个区域实施,着力提升保障能力,同时改善照明、通风与空间布局,打造整洁舒适的就餐环境。

2.2建设地点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

2.3招标项目(标段)建设规模:对食堂进行功能升级改造,主要分负一楼及一楼两个区域实施,着力提升保障能力,同时改善照明、通风与空间布局。具体施工内容以工程量清单、施工图纸及有关资料为准。

2.4招标控制价:2153990.79

2.5计划工期:60日历天

2.6招标范围:具体施工内容以工程量清单、施工图纸及有关资料为准。

2.7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须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如依法经国务院批准免予登记的社会组织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予登记);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投标须投标人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22-2024年审计报告,审计报告应当包含报告正文、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及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实行小企业会计准则公司可以不提供所有者权益变动表)、附注和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照,报告正文应当有会计师事务所公章,2个注册会计师的签字和盖章,2022年以来(含2022年)的审计报告还应在财政部注册会计师统一监管平台备案并提供防伪二维码。军队单位、事业单位无法提供审计报告的,可由上级管理部门批复的决算或内部会计报表代替);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投标人须提供《投标人声明》);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投标人须提供《投标人声明》);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投标人须提供《投标人声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投标人须提供《投标人声明》)。

3.2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成立时间不少于3年,且为非外资独资或外资入股企业,无外资、港澳台背景。(投标人须提供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投标人声明》及《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表》格式投标人自定)。

3.3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及《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且无外资、港澳台背景,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

  • 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级别的注册建造师执业证书并持有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本),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 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技术负责人的资格要求为:建筑工程类中级或以上技术职称
  • 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专职安全员须具有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或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3),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专职安全员。

提供有效期内的资格证明材料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承诺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专职安全员承诺投标人须提供《投标人声明》),项目经理和专职安全员不能为同一人。

注:①资质内容按照建市[2014]159号文颁布的新版《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中对应的资质类别及等级的承包工程范围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2015]154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建市[2016]226号)的要求设置。招标内容含有设计要求,且设计要求仅为深化设计的,在投标人的资质设置要求中,不允许设置设计资质。

投标人还应当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办市函〔2022〕361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2〕846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监管司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司局函市〔2023〕116号)、《住建部做好企业资质证书换领和延续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3〕47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粤建许函〔2023〕820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做好有关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换领工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4〕124号)等相关规定。根据上述文件的要求,投标人需办理企业资质有效期延续的,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办理。

②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自2022年1月1日起,一级建造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证书作废。广东、北京、福建、四川等地二级建造师已实行电子证书,电子证书下载、签字等具体操作流程可查阅相关文件。根据规定二级建造师纸质证书未作废的,资格审查时不得以投标人未提供电子证书为由,认定投标人资格审查不通过。

若投标人提供的注册建造师电子证书超过使用有效期、未在个人签名处手写签名或手写签名与签名图像笔迹存在差异的,资格审查时应通过“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或各省规定的查询渠道查询持证人注册建造师注册信息,注册信息与投标文件所附电子证书一致的,上述情形不影响投标人通过资格审查。评标结束后,若该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人应在招标人规定的时限内提交符合要求的电子证书打印件和持证人出具的知情承诺。投标人未按时提交或提交资料不符合上述要求的,视为放弃中标资格。

③根据广东省住建厅《关于明确二级建造师注册执业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建市函〔2023〕469号),二级建造师应在考试取得执业资格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申请注册,二级注册建造师可随注册企业在全国范围内执业。项目经理在任职期间不得担任专职安全员,项目专职安全员在任职期间也不得担任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和专职安全员不为同一人。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须提供《投标人声明》)。

3.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同一项目或同一标段的投标活动。生产场地、办公场所为同一地址的,一律视为有直接控股、管理关系。投标人之间有上述关系的,应主动声明,否则将列入不良记录名单、3 年内不得参加军队采购活动。(投标人须提供《投标人声明》)。

3.6承诺遵守国家和军队有关法律及保密要求(投标人须提供《保密承诺书》)。

3.7投标人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网(https://www.plap.mil.cn/)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军队采购网(https://www.plap.mil.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3.8投标保证金追溯期设定为2年,即自项目开标之日起2年内,发现供应商参加该投标活动存在违规行为的,可以追缴其投标保证金。(投标人须提供《投标人声明》)。

3.9在军队采购网(互联网plap.mil.cn)供应商管理信息系统完成注册(提供注册成功截图,若截图界面不清晰影响资格审查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3.10严格遵守军队供应商诚信责任保证金制度,若受到1年、2年、3年禁止参加军队采购活动处理的,同意缴纳本项目采购预算金额1%、1.5%、2%的诚信责任保证金(按照四舍五入原则,取整到千元),最低额度为10万元,最高额度为200万元(提供诚信责任保证金承诺,格式详见附件);

3.11本次招标回避名单如下

1.中筑(深圳)设计院有限公司;

2.同致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3.广州建鋐建筑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4.资格审查方式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所有通过资格审查的有效投标人均可以参加评标。

5.投标申请报名

凡有意申请投标者,请于2025722日至2025728日,每日上午08:00时至12:00时,下午15:00时至18:00时(北京时间,下同),通过邮件(邮箱:nhzqcgz@126.com)报名登记。

6.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与报名时间一致。

申领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以下材料:《投标人声明》《投标供应商报名登记表》《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保密承诺书》诚信责任保证金承诺》《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表》(格式投标人自定)扫描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投标供应商采取发送电子邮件方式提交报名材料,邮件主题: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公司名称;邮件内容:列明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姓名及联系方式;邮件附件:需采用A4纸幅面,将报名材料加盖企业鲜章,按顺序制作成1个PDF格式文件,文件名称与主题一致,复印件扫描无效。报名材料审核通过后,采购机构将招标文件电子文件通过邮箱发送至报名供应商邮箱;审核未通过的,采购机构联系人以邮件形式回复审核情况,供应商可在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内重新提交材料。

(在招标期间未能通过电话联系,请用邮箱留言咨询)。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8120930分,地点为广州市南沙区具体地址开标前2日内发送至各供应商报名邮箱

7.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不予受理。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军队采购网(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媒介上发布。

9.联系方式

采购服务机构:某单位

地 址:广州市越秀区

邮 箱:nhzqcgz@126.com

联 系 人:陈先生、曾先生

电 话:020-37190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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