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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邑县消防救援大队2025年团体人身意外保险服务采购项目成交公告

一、项目编号:HCDZB-2025-026(招标文件编号:HCDZB-2025-026)

二、项目名称:大邑县消防救援大队2025年团体人身意外保险服务采购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大邑县支公司

供应商地址:四川省成都市大邑县晋原镇甲子东道106号

中标(成交)金额:33.0000000(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供应商名称服务名称服务范围服务要求服务时间服务标准
1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大邑县支公司大邑县消防救援大队2025年团体人身意外保险服务采购项目为了进一步提升员工意外伤害及医疗保障,防范和化解员工在工作、生活中的风险,增强员工抵御意外风险的能力,充分体现单位对员工的关心,经采购人研究决定,采取竞争性磋商方式,为专职消防队员及消防文员提供团体意外伤害保险服务,险种为:团体意外伤害保险,包含:意外死亡伤残赔偿金、医疗费用、住院津贴。测算人数136人,以实际参保人数为准。本项目合同期限一年。
参保内容及保额要求:
(1)意外死亡、伤残、烧伤保险赔偿金金额100万元/人;
(2)意外伤害医疗保险赔偿金金额10万元/人;
(3)疾病住院医疗保险赔偿金金额3万元/人;
(4)意外伤害住院津贴赔偿金金额300元/人/天。
1、成立保险项目专项服务团队,对口负责保险业务的协调、沟通及相关事宜;负责投保业务承保、理赔、咨询、客户回访、等各个环节的全程服务。
2、建立7×24小时报案电话,接到事件通知后,24小时内迅速到达事故现场,并做好现场查勘工作。
3、配合采购人制定应急措施,做好施救工作。
4、发生赔付时应及时反馈理赔处理情况,必要时应提供预付赔款,在达成理赔意向后,迅速支付赔款。
5、对收到的索赔材料进行审核,按承诺时限向投保人反馈是否立案以及是否需要补充提供证明材料,对决定拒赔或者不予立案的,应出具正式的《拒赔通知书》或《不予立案说明书》;对需要补充提供证明材料的,应一次性书面告知需要补充提供的证明材料。
6、意外险认定事故责任后做好医疗费用垫付和理赔款赔付。
7、实际保险人数以采购人最终确定为准。
一年,以合同签订时约定的承保时间节点为准。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李莉(组长)、吴建华、曾顺(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1、收取标准:按人民币5000.00元收取。2、收取方式:在成交通知书发出时,由成交人支付。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0.500000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因公告系统固化原因,成交报价明细如下:

成交供应商名称: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大邑县支公司

成交报价(消防队员及文员):2300.00元/人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大邑县消防救援大队     

地址:成都市大邑县青霞街道曙光路4号        

联系方式:黄老师;028-8829611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四川惠创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四川省成都市武侯区武兴二路8号商环境花园办公区1期205室            

联系方式:彭女士;028-6152618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彭女士

电 话:  028-6152618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