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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影像系统需求公示(2024-JWLJYY-F4019)(第1包)

我方就该项目进行需求公示,欢迎广大供应商提出意见建议并参与采购活动。如对该项目公示内容存有意见,相关材料加盖公章后于公示截止时间前发送到邮箱。

一、项目名称:云影像系统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2024-JWLJYY-F4019

三、项目概况:(详见公告附件)

四、供应商资格条件:

1.在提供人员、服务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的能力。

2.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要求。

3.遵守有关保密要求。

4.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5.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括相关许可。

6.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或控股企业;

7.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施设备、专业技术能力、质量保证体系和固定的生产经营、服务场地。

8.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9.企业应当具备服务履约的能力。

10.供应商需在军队采购网注册信息,并截图证明。

五、项目要求:(详见公告附件)

六、意见反馈:

1.如有任何意见建议,需在公示期内以电子邮件方式递交我方,递交要求:

1)邮件主题:XXX采购项目XXX公司反馈资料;

2)邮件内容:列明公司名称、授权代表姓名级联系方式;

3)邮件附件: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含法定代表人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双面复印件)、反馈意见,加盖单位公章,制作成一个PDF格式文件,文件名称与主题一致,发送至邮箱19917514720@163.com。

2.提出的意见建议应当具体详细、理由充分、实事求是,不得有意排斥其他潜在供应商。反馈材料应当写明供应商名称并逐页加盖单位公章。

3.对于项目整体需求不满足三个品牌产品或三家供应商的,需求个别条款的描述具有倾向性或排他性的,当事人应明确指出可能涉及的品牌或供应商。

4.供应商提出的意见建议,将作为我方进一步论证完善需求的参考,是否采纳均不影响供应商参与本项目后需采购活动,我方也不作书面回复。采购需求、资格条件等相关要求最终以本项目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七、公示期限:2025年7月21日至7月23日

八、联系方式:侯女士176036080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