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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某单位2025年社会化保障超市项目(三次)招标公告(2025-JKCKYS-F1001)

我部就以下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资金已全部落实,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云南某单位2025年社会化保障超市项目(三次)
二、项目编号:2025-JKCKYS-F1001
三、项目概况:

包号/序号

服务名称

服务要求

服务地点

交付时间/服务期限

备注

1

云南某单位2025年社会化保障超市项目

本项目由招标人提供场所,按招标人要求提供日常食品、饮料、日用百货、文化用品、水果等其他商业服务项目;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年营业额约90万元。中标单位负责超市设施设备配套及设施设备日常维护和水费、电费等。

云南省文山州砚山县

自合同签订后一年;经评价中标人履约良好,上级政策无调整,可续签合同一年,最长不超过3年。

说明:投标供应商应当对所投包内所有服务内容进行唯一报价,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1.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2.本项目确定1家供应商中标。

3.投标供应商一般不得使用被禁止供应商(含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军队供应商暂停名单、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内的供应商)的产品参加军队采购活动。确需配套使用的,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确需配套使用的情况说明,且选用产品的合计金额不得超过项目总金额的30%,否则投标无效。投标供应商在选择投标产品时,须通过军队采购网查询、向配套产品生产企业函询等方式,确认选用产品是否属于被禁止供应商或禁止范围内产品,因选品问题导致的投标无效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4.供应商须出具未使用被禁止供应商或禁止范围内产品投标的承诺书,若涉及使用被禁止供应商产品投标,应当提供确需配套使用情况说明,相关承诺和说明随投标文件一并提交。


四、投标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具有企(事)业法人资格(有行业特殊情况的银行、保险、电力、电信等法人分支机构,会计师、律师等非法人组织,行业协会等社会团体法人除外);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或控股企业;
(三)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施设备、专业技术能力、质量保证体系和固定的生产经营、服务场地;
(五)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六)参加军队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200万元以上)等重大违法记录;
(七)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八)投标企业应当具备服务履约的能力。
(九)本项目特定资格:
1.投标供应商须具有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且具备《烟草专卖许可证》;
2.投标保证金追溯期为2年,即自项目开标之日起2年内,发现供应商参加该项目招投标活动存在违规行为的,应追缴其投标保证金,供应商拒不缴纳的,予以加重处理,超过2年的不再追缴。(投标供应商需提供承诺) 。
五、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地点、方式
(一)申领时间: 2025年07月22日 至 2025年08月01日 ,每天上午 09:00 至 11:30 ,下午 15:00 至 17:30 (北京时间,工作日)
(二)申领地址: 云南省 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
(三)申领方式:线下申领
(四)本项目特定资质材料:
1.投标供应商须具有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且具备《烟草专卖许可证》;
2.投标保证金追溯期为2年,即自项目开标之日起2年内,发现供应商参加该项目招投标活动存在违规行为的,应追缴其投标保证金,供应商拒不缴纳的,予以加重处理,超过2年的不再追缴。(投标供应商需提供承诺)
六、投标受理时间及地点、方式
(一)投标受理开始时间:2025年08月12日 09:00
(二)投标截止时间:2025年08月12日 09:30
(三)投标地点(社会代理机构): 云南省昆明市盘龙区北京路736号
(四)提交方式:由投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现场提交投标文件,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
七、开标时间、地点
(一)开标时间: 2025年08月12日 09:30
(二)开标地点(社会代理机构): 云南省昆明市盘龙区北京路736号
八、样品
采购包(1 ):不需要提交样品
九、现场踏勘
采购包(1 ):不需要现场踏勘
十、标前答疑会
不需要标前答疑
十一、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上发布。
十二、其他补充事宜

(一)申领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和授权代表在投标前4个月内(不含投标当月)连续3个月由投标供应商缴纳社保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4.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事业单位、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5.投标供应商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

6.未被列入本公告第四条第(七)项明确的违法失信名单的承诺书;

7.投标供应商须具有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且具备《烟草专卖许可证》(提供证书复印件)。

(二)申领方式

网上发送。投标供应商采取发送电子邮件方式提交报名材料,邮件主题: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公司名称;邮件内容:列明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姓名及联系方式;邮件附件:需采用A4纸幅面,将报名材料加盖企业鲜章,按顺序制作成1PDF格式文件,文件名称与主题一致,复印件扫描无效。报名材料审核通过后,采购机构联系人向供应商邮箱发送招标文件电子版;审核未通过的,采购机构联系人以邮件形式回复审核情况,供应商可在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内重新提交材料。采购机构邮箱:zz15758866170@qq.com


十三、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联 系 人:赵老师
联系电话:15758866170
地 址:云南省 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
十四、纪检监督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唐老师
联系电话:0871-685685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