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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中心关于北院院区应急综合楼保洁及电梯司乘服务采购(GXZC2025-G3-001065-CGZX)的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GXZC2025-G3-001065-CGZX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北院院区应急综合楼保洁及电梯司乘服务采购

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06月24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序号更正项更正前内容更正后内容
1第四章 评标方法及评定标准1、价格分………………………………………………………………………………30分
(1)投标人及所提供产品企业按《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认定为监狱企业的,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产品或服务提供企业按《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认定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
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该通知规定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
(2)以满足采购文件要求的最低最后评标价为30分。
(3)某投标人报价分=投标人最低最后评标价(金额)/某投标人最后评标价(金额)×30分
1.报价分………………………………………………………………………………30分
(1)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条件且按该办法中规定的格式提供了《中小企业声明函》的小型和微型企业参与投标,对其投标报价给予10%的扣除,扣除后的价格为评标价,即评标价=投标报价×(1-10%);大中型企业与小型、微型企业组成联合体投标,其中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联合体投标价给予4%的扣除,扣除后的价格为评标价,即评标价=投标报价×(1-4%);除上述情况外,评标价=投标报价。
投标人及所提供产品企业按《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认定为监狱企业的,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2第四章 评标方法及评定标准1、价格分………………………………………………………………………………30分
(1)投标人及所提供产品企业按《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认定为监狱企业的,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产品或服务提供企业按《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认定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
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该通知规定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
(2)以满足采购文件要求的最低最后评标价为30分。
(3)某投标人报价分=投标人最低最后评标价(金额)/某投标人最后评标价(金额)×30分
(续上更正后内容)产品或服务提供企业按《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认定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该通知规定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
(2)以满足采购文件要求的最低评标价为30分。
(3)某投标人报价分 = 投标人最低评标价(金额)/某投标人评标价(金额)×30分

更正日期:2025年07月21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四、对本次公告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医院(广西医学科学院、广西壮族自治区救援医学临床医疗中心)

地 址:广西南宁市桃源路6号

联系方式:0771-572243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广西南宁市星湖路22号

联系方式:0771-860043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子希

电 话:0771-86004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