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寓房整修项目流标暨二次招标公告(2025-JJDBBF-G1032)
公寓房整修项目流标暨二次招标公告
- (2025-JJDBBF-G1032)
公寓房整修项目定于2025年7月22日开标,因响应供应商不足三家,项目作流标处理,现进行二次招标,望各供应商积极参加。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由上级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广东清远某单位,建设资金来自上级拨款,出资比例为100%,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项目建设规模:最高投标限价为¥927544.35元(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42506.99元)。
本项目分三部分,第一部分01+03户型共10套,总最高限价:¥377698.5元,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18596.2元(每套最高限价:¥37769.85元,每套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1859.62元);第二部分02户型共5套,总最高限价:¥184245.65元,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10197.9元(每套最高限价:¥36849.13元,每套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2039.58元),第三部分其他户型,总最高限价¥365600.20元,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13712.89元。
注: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为不可竞争费,投标人在报价中必须包含且不得更改该金额,否则其投标无效。
2.2计划工期:50日历天。开工日期以实际开工令起算。
2.3招标范围:包括不限于工程图纸设计和招标工程量清单包含的全部建设内容
2.4建设地点:广东省清远市。
2.5其他: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营业执照: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且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2资质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或者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
3.3财务要求:投标人须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近3年(2022-2024年)审计报告,需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和报表附注等。
3.4 企业业绩要求:近3年(投标截止日前3年,以项目竣工验收时间为准)至少完成过1项类似施工业绩,类似业绩指:近3年(投标截止日前3年,以项目竣工验收时间为准)至少完成过1项合同金额100万元及以上的建筑整修类施工业绩,提供类似证明材料包括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以及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材料(工程接收证书或竣工验收备案登记表或单位工程质量验收记录或体现五方责任主体签字盖章的竣工验收报告),若无法提供上述有效的证明材料,可提供加盖公章的业主证明,业主证明中应最少包含项目名称、承包单位名称、项目经理名称等内容。
3.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 信誉要求:①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②未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指政府采购行政处罚有效期内);③未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court.gov.cn),即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网“失信被执行人”;④未被列入国家税务总局网站(www.chinatax.gov.cn)—重大案件查询栏目“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提供企业注册地查询结果);⑤未被列入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网站“不良行为记录、黑名单记录、失信联合惩戒记录”并在有效期限内;⑥未被列入军队采购网(https://www.plap.mil.cn/)军队采购失信名单(未在限制投标处罚期内)、军队采购预警名单(未在限制投标处罚期内)、军队采购暂停名单、政府采购失信名单(未在限制投标处罚期内)。
投标人须将在上述网站相关栏目的查询结果页面完整清晰打印,须显示查询网址、查询日期,查询时间应在本公告发出之日后,否则视同未提供。若投标企业提供材料有遗漏的,视同未完全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3.7 项目经理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具备机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项目经理如是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须提供电子注册证书,否则不予认可。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需要提供未在其他在建项目任职承诺书及查询截图)。
(说明:拟任项目经理截至投标截止之日,未在其他在建项目任职,提供国家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查询截图和企业承诺书,国家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查询结果须显示查询日期且查询日期须在招标公告发出至投标截止时间之间)。
3.8技术负责人要求:须具备机电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且未在其他在建项目任职,提供承诺书。
3.9其他人员要求:除配备1名项目经理、1名技术负责人外,还应最少配备1名保密负责人、1名施工员、1名安全员,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配置具体要求保密负责人应具有3年及以上工作经历;施工员、安全员需要具有相应岗位执业资格证书或岗位培训合格证书,安全员需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提供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保密负责人:①关系在本单位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保证明【投标前4个月内(不含投标当月)连续3个月由投标人缴纳的社保证明材料】;②无犯罪记录证明(提供公安部门出具的证明或其官方网站、APP、小程序查询截图以及承诺函),拟派人员存在犯罪记录的作废标处理;③近3年内(投标截止日前3年)无出入境查询记录(提供中国移民局出具的证明或其官方网站、APP、小程序查询截图以及承诺函),查询(证明)时间在发出投标邀请书日至投标截止日之间。投标企业拟派人员出入境情况除附在投标文件中外,开标现场向招标人单独递交一份(采用胶装方式,并制作封面,在封面上标注:公寓房整修项目拟派人员出入境查询情况,并注明投标企业名称)。
3.10其他要求。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3.11投标人应具备的保密条件:
(1)投标人为非“三资”企业且无外商投资背景,提供股权结构证明进行审查,并提供承诺书;
(2)无保密管理不良信誉记录,提供承诺书;
(3)满足国家和军队安全保密相关要求,提供承诺书。
3.12施工安全、保密要求:
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军事、安全、技术等涉密信息进行严格保密,且投标文件中严禁出现任何除本招标文件中提供的其他涉军涉密内容,如出现将作否决投标处理,并承担由此造成的相关责任。
(1)投标人应严格遵守国家和军队相关保密规定,不得向无关人员泄漏招投标活动内容,不得私自复印、刻录招标资料;
(2)投标时,投标人向招标人递交《施工企业安全保密承诺书》,承诺中标后严格按《公寓房整修项目现场项目部安全保密软硬件开设标准要求》执行,并提交拟派驻现场项目部人员政治考核表(提供投标阶段明确的拟派主要管理人员,投标阶段未明确的项目管理机构成员待施工进场前进行政治背景审查);
(3)中标后,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保密协议,约定具体保密事项。协议期间中标人如发生失泄密事件,招标人有权终止合同,并依法追究责任;
(4)投标时,投标人向招标人递交《施工企业安全管理承诺书》,承诺中标后严格按《施工安全管理刚性措施》执行;
(5)提供项目管理机构人员(提供投标阶段明确的拟派主要管理人员,投标阶段未明确的项目管理机构成员待施工进场前进行审查)无犯罪记录证明(提供公安部门出具的证明或其官方网站、APP、小程序查询截图以及承诺函)和无出入境记录证明(提供中国移民局出具的证明或其官方网站、APP、小程序查询截图以及承诺函),若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存在犯罪记录和出入境记录的,按废标处理。
重要提示:招标人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要求公示中标候选人项目经理姓名及其相关证书名称和编号,以及拟派项目管理机构所有人员的业绩,若核查发现投标单位存在弄虚作假的情况,由投标单位自行承担相应责任及后果。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7月23日至2025年7月29日(每日早上9:00至12:00,下午15:00至17:3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领取招标文件。
4.2获取方式:网上获取,不提供其它方式。
投标人采取发送电子邮件方式提交报名材料,邮件主题: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公司名称;邮件内容:列明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姓名及联系方式;邮件附件:需采用A4纸幅面,将报名材料加盖企业鲜章,按顺序制作成1个PDF格式文件,文件名称与主题一致,复印件扫描无效。同时将报名材料纸质版原件邮寄到指定地址(发送电子版报名材料后通过邮箱回复告知地址)。
报名材料审核通过后,采购机构向投标人邮箱发送电子版招标文件。审核未通过的,以邮件形式回复审核情况,投标人可在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内重新提交材料。
采购机构邮箱:1261600609@qq.com。
4.3 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以下材料加盖单位公章:
4.3.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4.3.2企业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4.3.3法人身份证明书(格式自拟);
4.3.4法人授权委托书,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和授权代表在投标前4个月内(不含投标当月)连续3个月由投标人缴纳社保证明材料的复印件(格式自拟);
4.4招标文件售价:免费获取电子版招标文件及相关技术资料。
5.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5年8月14日09时30分,递交地址为:广东省清远市(报名结束后由采购机构通过邮件统一告知)。逾期送达的或未按招标文件要求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现场提交投标文件,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授权代表应当随身携带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和授权代表在投标前4个月内(不含投标当月)连续3个月由投标人缴纳社保证明材料的复印件,代缴社保证明材料不予认可。未按上述要求提供材料的,投标文件将被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军队采购网发布。招标人对其他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及公告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
7 联系方式
7.1采购单位
联系人:代先生
联系方式:15626648450
地址:广东省清远市
7.2监督部门
监督人:张先生
联系方式:199028519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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