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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力改造项目意向公开(2025-JWXJDS-G3003)(第1包)

为充分调查了解市场资源潜力,广泛征求供应商意见建议,确保采购需求论证充分,采购活动竞争充分、采购结果公平公正,根据采购工作有关规定,现就我单位电力改造项目采购意向进行公开公布。

一、项目概况

1.采购内容:本项目主要为依据全套施工图纸范围内的施工内容(包括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招标文件补充文件、招标答疑文件及图纸答疑等文件所包含得到全部施工内容),主要外网电源由10KV五星北路1号环网柜114间隔返出供电,设SCB13-250/10箱式变电站1座,安装电缆ZC-YJV22-8.7/15-3*70mm²长度500米,新建2+1孔电力 排管170米,新建电力检查井5座。

2.交付地点:新疆乌鲁木齐

3.预算经费:48.172532万元。

4.初步技术参数:见施工图纸

二、拟定投标人资格条件

四、报价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具有企(事)业法人资格(有行业特殊情况的银行、保险、电力、电信等法人分支机构,会计师、律师等非法人组织,行业协会等社会团体法人除外);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或控股企业;

(三)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施设备、专业技术能力、质量保证体系和固定的生产经营、服务场地;

(五)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六)参加军队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200万元以上)等重大违法记录;

(七)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八)投标企业应当具备服务履约的能力。

(九)本项目特定资格:①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含级)以上资质等级,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具有电力工程相关专业中级以上职称或机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不接受临时注册建造师)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③技术负责人:具备电力工程技术类相关专业中级(含)以上职称;④自治区区外企业需在“新疆工程建设云区外建设工程企业进疆信息报送管理系统”报送并通过,项目负责人须为进疆企业信息报送中登记人员。

三、意见反馈公示期

自发布之日起公示15日。

四、联系方式、联系人

联系方式:0991-8781910转522331

联系人:付先生17609072671

五、反馈方式

供应商对本次公示内容存在合理化建议的(详见附件1),请在公告期内,采取专人书面送达递交我单位或电子邮件方式发至我单位。需提供意见建议函、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或彩色扫描件。以电子邮件方式发送的,电话沟通后,邮件主题为: 值班室信息系统建设+公司名称;邮件内容列明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姓名、身份证号及联系方式;附件提供意见建议函、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扫描件(pdf格式),发送至1109605076@qq.com。

提出的意见建议应当详细具体、理由充分、实事求是,不得有意排斥其它潜在供应商。反馈材料应当写明供应商名称并逐页加盖单位印章,可提供有关证明材料。供应商提出的意见建议,将作为我单位进一步论证完善需求参数和商务资质要求的必要参考,是否采纳均不影响供应商参与本项目后续采购活动,我单位也不作书面回复。

六、监督热线电话

对采购意向公开过程中,供应商认为采购单位无故拒绝沟通、不听取合理建议,以及存在其他不当行为的,可向我单位管理部门反馈。

监督热线:0991-8781910转522331

七、注意事项

(一)本次公开的采购意向仅作为供应商了解初步采购安排的参考,采购项目具体情况以最终公布的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二)本公示仅为需求公示,不接受报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