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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单位靶标服务招标公告(2025-JK01-F1088(12))

靶标服务(第8-14包)招公告2025-JK01-F1088(8-14))

我部就以下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资金已全部落实,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靶标服务(第12包)

二、项目编号:2025-JK01-F108812

三、项目概况:

包号

服务名称

技术要求

计量单位

最高限价

(万元)

交货时间

交货地点

8

某单位靶标服务8

见技术文件

架次

3000

见技术文件

见技术文件

9

某单位靶标服务9

见技术文件

1080

10

某单位靶标服务10

见技术文件

架次

1250

11

某单位靶标服务11

见技术文件

架次

1200

12

某单位靶标服务12

见技术文件

架次

1400

13

某单位靶标服务13

见技术文件

架次

600

14

某单位靶标服务14

见技术文件

架次

800

1.投标供应商应当对所投包内所有产品和数量进行唯一报价,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2.供应商应当充分考虑采购项目特点进行报价,报价应当包含产品包装、运输及后续提供服务可能产生的所有费用(含备份产品运输费用)

3.最高限价:供应商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投标无效。

4.投标供应商一般不得使用被禁止供应商(含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军队供应商暂停名单、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内的供应商)的产品参加军队采购活动。确需配套使用的,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确需配套使用”的情况说明,且选用产品的合计金额不得超过项目总金额的30%,否则投标无效。投标供应商在选择投标产品时,须通过军队采购网查询、向配套产品生产企业函询等方式,确认选用产品是否属于被禁止供应商或禁止范围内产品,因选品问题导致的投标无效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5.所有服务根据实际使用情况据实结算。

四、投标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具有企(事)业法人资格(有行业特殊情况的银行、保险、电力、电信等法人分支机构,会计师、律师等非法人组织,行业协会等社会团体法人除外);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或控股企业;

(三)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施设备、专业技术能力、质量保证体系和固定的生产经营、服务场地;

(五)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六)参加军队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200万元以上)等重大违法记录;

(七)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八)投标企业应当具备服务履约的能力。

(九)投标供应商具备二级(含)以上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保密资格,军队单位不作要求。

五、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地点、方式

(一)申领时间202595日至912,每日上午8:0011:30,下午14:3016:30

(二)申领地点北京市丰台区警备东路六号八区加油站对面院落办公楼南侧业务办理大厅。(地图搜索“物资采购站”)。

申领方式

线下发送。投标供应商携带材料赴报名现场,经审查合格后领取招标文件投标供应商指定专人现场领取,申领材料须按照顺序装订成册,逐页加盖单位公章申领材料如下:

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和授权代表在投标前4个月内(不含投标当月)连续3个月由投标供应商缴纳社保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4.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原件(事业单位、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5.投标人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企业提供,事业单位、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6.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的承诺书原件;

7.二级(含)以上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保密资格复印件,军队单位不作要求

备注:以上条件为供应商领取招标文件的资质初审条件,仅作为发放招标文件依据。凡领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供应商,其具体资格条件将由评审委员会根据投标文件判定。

六、投标开始和截止时间及地点、方式

(一)投标开始时间

12包:202592880000

(二)投标截止时间:

12包:202592890000

(三)投标地点:北京市大兴区狼垡村富安街2号蓝天双语艺术幼儿园对面(导航搜索“蓝天双语艺术幼儿园”)

(四)投标方式:由投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现场提交投标文件,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

七、开标时间、地点

(一)开标时间:

12包:202592890000

(二)开标地点:北京市大兴区狼垡村富安街2号蓝天双语艺术幼儿园对面(导航搜索“蓝天双语艺术幼儿园”)

八、现场踏勘

(一)现场踏勘时间:2025914930开始

(二)踏勘地点:库尔勒市组织踏勘情况介绍,具体集合地点联系踏勘联系人,踏勘地点包含各包使用地点(罗布泊除外)、回收地点。

(三)联系人:巨助理。

(四)联系电话:15293762372

(五)现场踏勘后形成有关文件将作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因未参加现场踏勘导致对项目实际情况不了解而影响投标文件编制或导致的其他后果,由投标供应商自行承担。

九、其他

该项目第12包进行样品比测,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十、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上发布

十一、采购机构联系方式

人:王助理、闫助理、杨助理、郭助理

办公电话:010-66712652

移动电话:18519611297(王)15321857726(闫)17601053123(杨)18513376806(郭)

真:010-66712663

址:北京市丰台区警备东路六号八区

十二、监督部门联系方式

项目监督人:王助理

办公电话:010-66712603

移动电话:13331013326

采购管理部门公开征集围标串标和虚假投标问题线索征集时间不限于公示期,举报电话010-667259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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