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油库站拆除工程意向公开(2025-JWCQYT-G1001)(第1包)

2座油库站拆除工程意向公开

2025-JWCQYT-G1001

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采购信息,根据有关规定,现将我单位2座油库站拆除工程采购意向进行公开发布,具体如下

一、采购单位

驻重庆市某单位。

二、项目概况

(一)工程特征:该项目主要是为我单位拆除2座油库站的储加油设施设备。储罐均为埋地式油罐,有发油平台及加油设施设备。(具体以工程量清单为准,详见附件1)。

(二)建设地点:重庆市渝北区、巴南区

(三)计划工期:合同签订之日起30个日历天内,完成施工工程量清单及答疑纪要规定的全部施工内容并提请竣工验收。

(四)最高限价:65.202087万元。

(五)建设资金来源:上级拨款。

(六)偏离的内容、范围:不允许。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基本资格条件:

1.具有企(事)业法人资格(有行业特殊情况的银行、保险、电力、电信等法人分支机构,会计师、律师等非法人组织,行业协会等社会团体法人除外);

2.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或入股企业;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施设备、专业技术能力、质量保证体系和固定的生产经营、服务场地;

5.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6.参加军队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200万元以上)等重大违法记录;

7.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8.供应商参加军队物资工程服务采购活动,实行凡采必入,供应商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供应商管理信息系统(网址:https://www.plap.mil.cn/)进行注册。

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特定资格条件:

1.投标人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以上资质,以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无外资、港澳台背景;具有1个20211月1日至今已竣工的单项合同金额在65万元(含)以上的类似工程业绩

2.拟派项目经理须在投标人单位注册,具有机电工程专业贰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须提供投标人为其缴纳的开标前连续六个月<不含开标当月>及以上的社保证明复印件)。

四、资格审查方式

采用资格后审方式,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所有通过资格审查的有效投标人均可以参加评标。

五、预计采购时间

计划2025年10月组织招标,2025年11月开工,2025年12月竣工。

六、采购意向公示时间

2025年99-921日。

七、踏勘时间

不组织。

八、意见反馈有关说明

供应商对采购需求如有异议或者意见建议,请在公示时限内以网上电子邮件形式向我单位(反馈邮箱:zyt_196@163.com)反馈。

九、提交要求

(一)邮件主题项目名称+公司名称

(二)邮件内容列明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人姓名及联系方式。

(三)邮件附件需采用A4纸幅面,将以下反馈材料加盖企业鲜章,按顺序制作成1个PDF格式文件,文件名称与主题一致。如材料未按要求提供、供应商资格条件不符合或未在公示截止时间内提交的,我部将拒绝受理。

1.营业执照;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含法定代表人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3.采购意向建议反馈表(格式见附件2);

4.提出的意见建议,必要时可提供有关证明材料。

供应商对本次公示内容存在合理化建议的,提出的意见建议应当详细具体、理由充分、实事求是,不得有意排斥其他潜在供应商。供应商提出的意见建议,将作为我单位进一步论证完善需求参数和商务资质要求的必要参考,是否采纳均不影响供应商参与本项目后续采购活动。

、联系方式

采购人:重庆某单位

联系人及方式:老师,023-67923353

联系地址:重庆市渝北区

监督人:老师,023-679233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