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视频监控系统采购项目意向公开(0)(第1包)

一、项目名称:视频监控系统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

三、经费预算:90万元

、意向公示时限:2025年9月9日至2025年9月25日

、预计交付日期:合同签订后60日内完成供货安装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序号

项目名称

采购需求

计量单位

采购数量

备注

1

视频监控系统采购项目

围墙安防

1

所有子项目包含所有设备供应、运输、安装调试、综合布线、平台接入、技术培训、售后服务等。

2

道路监控

1

3

建筑监控

1

4

特殊点位监控

1

5

机房

1

技术参数详见附件一

、投标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具有企(事)业法人资格(有行业特殊情况的银行、保险、电力、电信等法人分支机构,会计师、律师等非法人组织,行业协会等社会团体法人除外);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或控股企业;

(三)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施设备、专业技术能力、质量保证体系和固定的生产经营、服务场地;

(五)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六)参加军队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200万元以上)等重大违法记录;

(七)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八)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投标供应商必须通过军队采购网(网址:plap.mil.cn)供应商管理信息系统完成注册,未完成的将无法参加采购活动。

、意见反馈方式和有关说明

1.供应商如对本项目有参与意向,可下载本公告附件,并按要求格式提出意见建议。意见建议应当详细具体、理由充分、实事求是,不得有意排斥其他潜在供应商。反馈材料应当逐页加盖单位公章,在公示期内扫描制作成1个PDF文件(电子版)发送至我特定邮箱104828278@qq.com

2.我单位将根据反馈材料进一步论证完善需求参数并做好保密工作,是否采纳均不影响供应商参与本项目后续采购活动,我单位也不做书面回复,技术参数等相关要求最终以本项目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为准。

、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人:刘先生

办公电话:028-60458070

移动电话:18100806316

联系邮箱:104828278@qq.com

址:四川省成都市双流区

、监督部门联系方式

项目监督人:先生

办公电话:028-60458087

纪检监督电话:19130683315(微信同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