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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度副食品集中采购项目(第二次)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2023年度副食品集中采购项目(第二次)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福州市鼓楼区道山西路82号省电影制片厂5号楼2层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04月17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023-JYCJCX-F1002

项目名称:2023年度副食品集中采购项目(第二次)

预算金额:16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6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包号/序号

服务名称

服务要求

暂估年采购金额(万元)

服务地点

交付时间/服务期限

备注

1/1

2023年度副食品集中采购

猪肉类:

1、色泽鲜艳,表面有一层微干的薄膜,瘦肉新切面稍湿润,呈淡玫瑰色或淡红色;

2、触摸有弹性,不沾手,指压不留陷窝;其余详见第六章“采购项目商务和技术要求”

1600

江苏省南京市(具体以采购单位实际需求为准)

签订合同之日起一年

★说明:

1、本次采购内容为南京市玄武区、鼓楼区、江宁区、浦口区、雨花台区等指定区域的肉类、水产品、蛋类、蔬菜、水果、调料、饮料、奶类、预包装食品等副食品供应及配送,年采购量约1600万元。

2、拟遴选2家优质企业作为中标供应商,区分北片区(含玄武区玄武湖街道、玄武区梅园新村街道、鼓楼区挹江门街道、浦口区泰山街道、浦口区江浦街道),南片区(含江宁区淳化街道、江宁区汤山街道、江宁区麒麟街道、雨花台区铁心桥街道、雨花台区古雄街道)共12个点位执行统一价格(中标供应商平均费率),按照“统采分签”原则,即独立伙食单位单独和供应商签订供应协议。签订1年合同,价款实行按月结算。采购单位对中标供应商将进行为期30天的配送试用期(具体为:第一中标供应商配送南片区15天,第二中标供应商配送北片区15天,各自配送15天后两家中标供应商对调供应,12个点位通过30天的试用情况,所属单位片区自行选定供应商)。

3、服务期限内价款实行按月结算。另,部分单位上期副食品供应合同未到期,可以与原履约单位协商终止合同,也可以在上期合同履约结束后,再与本次中标供应商签订供应合同,签订合同服务期不变。

4、在合同有效期内,若因供应商原因导致解除合同,将与另外一个中标供应商重新签订供货合同。

5、投标供应商应当对所投包内所有服务内容进行唯一报价,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1.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2.项目预算:1600万元,最终以实际发生额为准

3.最高限价:1600万元,最终以实际发生额为准

4.本项目第1包确定2家供应商中标。

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之日起一年

本项目(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一)具有企(事)业法人资格(有行业特殊情况的银行、保险、电力、电信等法人分支机构,会计师、律师等非法人组织,行业协会等社会团体法人除外);(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或控股企业;(三)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施设备、专业技术能力、质量保证体系和固定的生产经营、服务场地;(五)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六)参加军队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200万元以上)等重大违法记录;(七)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八)本项目特定资格:1.具备食品经营许可证(许可范围含冷藏或冷冻),须提供有效期内的相关证书判定。证书换版或续办的,须提供发证机关出具的符合许可证要求的证明材料(含官网截图)。2.提供近五年(2018年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未被军队巡视审计指出问题,未因副食品供应问题被采购单位扣除全部履约保证金的书面声明函。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03月26日 至2024年04月08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福州市鼓楼区道山西路82号省电影制片厂5号楼2层

方式:(1)申领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和授权代表在投标前4个月内(不含投标当月)连续3个月由投标供应商缴纳社保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4.非外资独资(含港澳台)企业或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事业单位、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5.投标供应商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 6.未被列入本公告第四条第(四)项明确的违法失信名单的承诺书; 7.具备食品经营许可证(许可范围含冷藏或冷冻),须提供有效期内的相关证书判定。证书换版或续办的,须提供发证机关出具的符合许可证要求的证明材料(含官网截图)。 8.提供近五年(2018年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未被军队巡视审计指出问题,未因副食品供应问题被采购单位扣除全部履约保证金的书面声明函。 (2)申领方式:网上发送。投标供应商采取发送电子邮件方式提交报名材料,邮件主题: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公司名称;邮件内容:列明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姓名及联系方式;邮件附件:需采用A4纸幅面,将报名材料加盖企业鲜章,按顺序制作成1个PDF格式文件,文件名称与主题一致,复印件扫描无效。报名材料审核通过后,采购机构联系人向供应商邮箱发送招标文件电子版;审核未通过的,采购机构联系人以邮件形式回复审核情况,供应商可在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内重新提交材料。采购机构或代理机构邮箱:sgzfj@sztcfj.com,报名资料原件需邮寄至采购机构(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道山西路82号省电影制片厂5号楼2层。报名联系人:林良强/13960897509、0591-83718387。审核未通过的,请在招标文件发放时间内重新提交。

售价:¥3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04月17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4年04月17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江苏省南京市建邺区云龙山路3号云想·科创汇A2栋4楼403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投标方式:由投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现场提交投标文件,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

投标时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主要负责人,下同)应当随身携带身份证(原件),授权代表应当随身携带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和授权代表在投标截止时间前4个月内(不含报价当月)连续3个月由投标供应商缴纳社保证明材料的复印件,代缴社保证明材料不予认可。未按上述要求提供材料的,投标文件将被拒收。

2.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锚点、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s://www.ccgp.gov.cn/)上发布。

3.监督部门联系人:傅先生

电 话:18900679158

纪检联系人:符先生

电 话:19825080549

4.采购机构账户信息

服务费、标书费缴纳账户信息

开户名称:深圳交易咨询集团有限公司福建分公司

开户银行:福建福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三坊七巷支行

账 号:9010234010010000053594

温馨提示:服务费、标书费缴纳请备注项目编号或项目名称+服务费/标书费。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某单位     

地址:江苏省南京市        

联系方式:张先生1806063586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深圳交易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道山西路82号省电影制片厂5号楼2层            

联系方式:杨林、滕晓帆13559927227、1385081982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杨林、滕晓帆

电 话:  13559927227、138508198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