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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单位阳光晾衣房采购询价公告(2025-JKHYML-W4098)

我部就以下项目进行国内询价,采购资金已全部落实,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某单位阳光晾衣房采购
二、项目编号:2025-JKHYML-W4098
三、项目概况:

序号

物资

名称

规格

型号

技术

要求

计量

单位

数量

交货期限

交货地点

备注

1

定制阳光房

12m*6m*3m

详见询价文件第六章《采购项目商务和技术要求》

5

合同签订后25日历天内完成供货安装

新疆

和硕县

2

箱式阳光房

6m*2.98m*2.8m

4

说明:

1.投标供应商应当对所投包内所有产品和数量进行唯一报价,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2.投标报价应当包括所有物资供应、运输、安装调试、售后服务、备品备件和伴随服务等价格。

3.投标供应商应当保证所投产品为全新且未使用过的产品。

1.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报价:

2.最高限价:¥700000.00元、大写:人民币柒拾万元整;

3.成交数量:本项目确定1家供应商成交,成交数量比例按100%计算。


四、投标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和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3年(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除外)以上并合法运营,且为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或外资控股单位。企业法人应当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未换证的应当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事业单位应当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法人登记书”,未换证的应当提供“事业法人登记证书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军队单位不作要求。投标供应商在资格证明文件中如有两个以上名称的,应当提供市场监管部门出具的其为同一单位书面证明材料;军队单位或事业单位,可以提供其上级主管部门出具的书面证明材料。
(二)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
(三)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含授权代表在投标前4个月内(不含投标当月)连续3个月由投标供应商缴纳社保证明材料)代缴社保证明材料不予认可。
(四)承诺声明函。承诺声明应当包含:供应商诚信承诺、保密承诺、诚信责任保证金承诺、未被列入违法失信名单承诺、关联关系企业不参与采购活动承诺、前3年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没有发生过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的书面声明、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具备履约专业能力的书面声明、在履约环节不得转包和违法分包的书面声明书。
(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近1年(2024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审计报告应当包含报告正文、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及所有者权益变动表(无所有者权益表的提供书面说明)、附注和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照,报告正文应当有会计师事务所公章,2个注册会计师的签字和盖章。军队单位、事业单位无法提供审计报告的,可由上级管理部门批复的决算或内部会计报表代替。军队单位、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成立不足3年的,按实际年限提供。
(六)投标供应商近一年内(投标截止时间前)任意连续3个月纳税证明材料:根据税务部门出具的完税凭证或纳税的银行转账汇款单、对账单等判定,证明材料应当显示税种和缴纳所属时期(认定税种不包括个人所得税);军队单位不作要求;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纳税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七)投标供应商近一年内(投标截止时间前)任意连续3个月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根据银行转账汇款单或社保(税务)部门出具的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凭证判定,证明材料应当显示险种和缴纳所属时期;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供应商,应当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书面声明。代缴社保证明材料不予认可。
(八)投标供应商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被列入军队采购网(wxw:plap.mi1.s)“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和“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及“军队采购预警名单”;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和“失信被执行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截图或下载的报告,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九)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或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场地经营地址或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不同生产型企业,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或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或相互占股等关联关系的不同非国有销售型企业,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提供声明函)。对存在围标串标、虚假投标和提供虚假材料的供应商,经调查属实的,根据违规情形和性质,依据军队相关文件,给予1年、2年、3年、终身禁止参加军队采购活动的处罚措施。
(十)投标供应商参加本项目前,应当在军队采购网登记备案(须提供备案成功截图)。
(十一)投标保证金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并提供承诺书(须提供投标保函扫描件,并提供投标保证金追溯期承诺书)。
五、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地点、方式
(一)申领时间: 2025年09月11日 至 2025年09月22日 ,每天上午 09:00 至 12:00 ,下午 14:00 至 22:00 (北京时间,日历日)
(二)申领地址: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
(三)申领方式:线下申领
(四)本项目特定资质材料:
六、投标受理时间及地点、方式
(一)投标受理开始时间:2025年09月22日 09:30
(二)投标截止时间:2025年09月23日 09:30
(三)投标地点(采购机构): 甘肃酒泉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四)提交方式:线上提交
七、开标时间、地点
(一)开标时间: 2025年09月23日 09:30
(二)开标地点(采购机构): 甘肃酒泉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八、样品
采购包(1 ):不需要提交样品
九、现场踏勘
采购包(1 ):不需要现场踏勘
十、标前答疑会
不需要标前答疑
十一、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上发布。
十二、其他补充事宜

1.投标供应商应先在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www.ggzyjypt.com.cn)进行注册并登记报名后将报名登记成功截图及申领文件扫描件发送至采购人邮箱991846714@qq.com,邮件主题: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公司名称+投标供应商联系人及联系电话,申领文件包括((1)酒泉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报名登记成功截图;(2)营业执照;(3)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4)资质证书;(5)法定代表人授权书;(6)授权代表身份证和授权代表在投标前四个月内(不含投标当月)连续三个月由投标供应商缴纳社保证明材料),经审查后领取询价文件(获取询价文件不代表投标供应商资格条件审查的最终通过或合格,投标供应商资格条件的最终确认以投标供应商投标时其投标响应文件评审为准)。
2.本项目投标文件应采用“甘肃交易通综合电子标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进行制作,投标人在开标前24小时内,登录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不见面开标系统-综合电子标,在项目管理界面查询到自己所投项目后上传“投标文件”,请投标人错峰上传投标文件,避免在高峰时段上传投标文件失败,影响本次投标。


十三、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联 系 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18196446706
地 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
十四、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至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高先生
联系电话:13195914130
地 址:甘肃省 酒泉市
十五、纪检监督联系方式
联 系 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181964491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