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驻京某单位2026-2028年度职工补充医疗保险采购意向公告

为便于供应商了解采购信息,根据《物资服务集中采购需求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现将2026-2028年度职工补充医疗保险采购的采购意向公开如下:

序号 采购项目名称 需求概况 初步技术参数 预算金额(万元) 预计采购时间 备注
1 某单位2026-2028年度职工补充医疗保险采购
采购内容:该项目为已参加北京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490余名职工提供补充医疗保险,供应商不得对投保职工年龄和既往症有限制。保险费用预计每人4800元/年,保险期限为3年。自2026年1月1日0时起至2028年12月31日24时止,每年需根据人员变动,重新核算参保人数和保费,采取公开招标方式采购。
采购数量:1项
主要功能或目标:为已参加北京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490余名职工提供补充医疗保险,供应商不得对投保职工年龄和既往症有限制。
需满足的要求:(一)、具有企(事)业法人资格(有行业特殊情况的银行、保险、电力、电信等法人分支机构,会计师、律师等非法人组织,行业协会等社会团体法人除外);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或控股企业; (三)、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施设备、专业技术能力、质量保证体系和固定的生产经营、服务场地 (五)、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六)、参加军队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200万元以上)等重大违法记录; (七)、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八)、本项目特定资质: 1.行政部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许可证》;2.投标本项目服务内容,经营范围包括短期健康/意外伤害保险项目(以投标方提供的营业执照、经营许可范围等有效证明为准)。(九)、投标企业应当具备服务履约的能力。
1.门急诊及住院(自付一、自付二):0免赔95%报销,保额同社保;门诊2万元,住院5万元。2.高额住院:0免赔90%报销,报销社保报销50万以上(自付一)部分,保额10万元。3.重大疾病、疾病身故:保额3万元。4.意外伤害:遭受意外伤害导致的身故或者伤残,保额20万元。5.交通工具意外:飞机、汽车、火车等交通工具出行造成意外伤害,保额10万元。 720.00 2025年09月 1.险责任在需求概况基础上可以补充;2.保险公司必须是经过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成立的保险公司,具有行业管理部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3.投保职工人数需根据实际情况每年重新进行核定。

注:1.本次意向公开的采购意向仅作为供应商了解初步采购安排的参考,采购项目具体情况以最终发布的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2.供应商可以通过采购平台反馈参与意向和意见建议。


联系人:王雅楠

联系方式:139115339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