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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用信号处理设备采购项目意向公开(2025-JCKEAX-W1004)(第1、2包)

专用信号处理设备采购

意向公告

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军队采购信息。根据《军队物资服务集中采购需求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现将专用信号处理设备采购项目意向公开如下:

项目名称:专用信号处理设备采购项目

公布时限:自公示发出之日起15天

、项目概况

序号

采购项目名称

需求概况

初步技术参数

预算金额(万元)

预计采购时间

备注

1

专用信号处理设备采购项目

采购内容1:1套专用信号处理系统。

时限: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90天内交付使用。

功能性指标参数详情信息请联系采购方对接。

45

20259

采购内容2:2套多路信号处理系统。

时限: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90天内交付使用。

195

四、投标供应商资格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3年以上的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或控股企业,法定代表人(含实际控制人)无境外永久居留权。

3.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有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4.供应商具有有效的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二级(含)及以上保密资格证书或涉密信息系统集成资质乙级(含)以上证明文件。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或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场经营地址或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不同生产型企业,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或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或相互占股等关联关系的不同非国有销售型企业,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

6.非联合体投标。

五、其他

1.本次公开的采购意见仅作为供应商了解初步采购安排的参考,采购项目具体情况以最终发布的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2.供应商对此次采购意向存在合理化建议的,请以书面方式向我单位反馈。提出的意见建议应当详细具体、理由充分、实事求是,不得有意排斥其他潜在供应商。我单位将充分参考供应商提出的意见建议,充分论证完善技术参数,是否采纳不影响供应商参与本项目。

3.采购意向公示时间:2025年912日至2025928日

联系人:宋先生

联系方式15331039285/1536614198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