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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华市海晟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东阳市大气和噪声污染防治技术服务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JHHSZFCG2025-GK-C009

二、项目名称:东阳市大气和噪声污染防治技术服务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1.中标结果:

序号中标(成交)金额(元)中标供应商名称中标供应商地址
1报价:1175000(元)浙江省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浙谷深蓝商务中心6号楼1501室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标项名称标的名称服务范围服务要求服务时间服务标准
1东阳市大气和噪声污染防治技术服务项目东阳市大气和噪声污染防治技术服务项目按见采购文件按见采购文件按见采购文件按见采购文件

五、评标专家抽取

六、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陈俊任,吕星安(第1标项采购人代表),王笑,杨军,戚小丽

七、开标情况

八、资格审查情况

九、符合性审查情况

十、技术评分明细表

标项供应商名称专家1专家2专家3专家4专家5商务技术得分报价得分总分
1浙江省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53.561.064.462.565.061.2815.8377.11
1浙江朗泰环境工程有限公司34.036.542.541.151.741.1630.071.16
1浙江省工业环保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33.035.040.942.749.240.1615.7455.9

标项1

十一、中标(成交)候选人推荐情况

十二、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详见采购文件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0.00

十三、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十四、其他补充事宜

1.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该中标/成交结果和采购过程等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本公告发布之日后第2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受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2.其他事项:

十五、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金华市生态环境局东阳分局

地址:浙江省金华市东阳市人民路72号

项目联系人(询问):吕星安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9-86640679

质疑联系人:张向平

质疑联系方式:0579-8664067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金华市海晟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东阳市吴宁街道汉宁东路107号二楼

项目联系人(询问):杜海平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13505898976

质疑联系人:包海萍

质疑联系方式:13777539911

3. 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称:东阳市采购办

地址:东阳市人民北路8号

联系人:东阳市采购办

监督投诉电话:0579-866626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