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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PD-21贵州某单位职业精神文化制作安装项目比价其他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贵州某单位职业精神文化制作安装项目进行其他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贵州某单位职业精神文化制作安装项目

项目编号: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谭先生

项目联系电话:0851-85279621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SPD-21

采购单位地址:贵州省贵阳市南明区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谭先生 0851-85279621,1359366842@qq.com

一、采购项目内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贵州某单位职业精神文化制作安装项目进行比价。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贵州某单位职业精神文化制作安装项目比价

项目编号: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谭先生

项目联系电话:0851-85279621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贵州某单位

采购单位地址:贵州省贵阳市南明区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谭先生0851-85279621

一、采购项目内容

(一)项目内容

贵州某单位于贵阳市南明区,根据工作需要,需制作安装“四个必须做到”战略要求、“四个特别”职业精神文化宣传栏、宣传画等具体需求见《职业精神文化制作安装明细表》(见附件1)。

(二)项目预算构成及报价要求

1.本项最高限价10万元。

2.本项目报价为单个项目服务包干价,含税费、材料费、人工费、交通费、快递费及履约过程中不可预见费用等所有费用。

3.本项目选定1家供应商成交。满足需求的前提下,按供应商项目咨询费用从低到高的顺序排名,排名1名者成交。相同报价的,以提交初步成果文件用时短者优先。如仍无法确定成交者,则另行通知组织第二次报价且第二报价不得高于第一次报价。

4.供应商应有明确报价,按要求填写比价采购登记表(见附件2),无报价、不按要求报价的视为无效响应。

(三)供应商资质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公司,不得对本项目同时投标。

3.具备从事咨询造价服务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专业技术能力和相应资质。

4.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供应商声明函》,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较大数额罚款按照发出行政处罚决定书部门所在省级政府,或实行垂直领导的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较大数额罚款标准,或罚款决定之前需要举行听证会的金额标准来认定)

5.信用记录: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供应商需提供网站截图等相关证明资料)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服务地点及服务期

1.服务地点:贵州省贵阳市南明区

2.服务期: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一年内。若因政策性调整采购人有权终止服务合同并给予成交供应商书面通知终止,成交供应商知悉并不向采购人主张任何赔偿责任。

(五)服务要求

1、成交供应商成交当日需安排专业技术人员到我单位对接排版及模板。在警营文化制作内容和版面设计需现场测量并与采购人商议方案(必需到现场量)。

2、在方案确认后需提供材质样品,货物必须全部满足我方材质要求,不得更改材质。样品材质及工艺确定后,后续制作需按照确定的样品工艺材质进行制作。

4、制作好后,运输到现场安装,包括安装辅料和安装人工。

6、因工作急需,成交供应商需在方案确定后3日内制作安装完成。

7、该项目质保期为一年,质保期内维修及服务时间需在半小时内响应,一小时内赶到现场。

8、报价需包含测量、设计、排版、制作、材料费、安装费、运输费、税费、人工成本及加班费,以及完成合同约定内容所需的一切费用。

9、成交供应商必须对采购人负责,不得将受托的工作任务非法支解转包

10成交供应商不得与其它单位串通,弄虚作假损害甲方利益。否则,采购人有权拒绝支付应付的全部金额,由此给采购人造成经济损失的,成交供应商应承担违约赔偿责任。

11成交供应商人员提供服务操作符合国家和行业规范要求,态度良好,服务优质,遵守采购人有关保密、安全等管理规定。

(六)验收标准

成交供应商制作安装须通过采购人验收为准。采购人在支付费用前,根据中国的法律法规及现有行业规范标准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双方签署书面验收报告(单据)。

(七)结算方式

1.项目整体质保期为年(项目验收合格之日起算)合同签订后5日内,成交供应商须向采购人提交中标总金额3%的履约保证金,货物验收合格后,质保期满1年后免息退还履约保证金

2、甲方收到预付款相应金额的合格发票等符合财务报账要求的全部合格资料后,支付合同总金额的30%作为预付款;在完成验收后,收到尾款相应金额的合格发票等符合财务报账要求的全部合格资料后支付合同总金额70%的尾款

★以上所有项目要求为最低要求,报价供应商必须同时满足,但不限于此标准。

(八)采购文件获取

自公告之日起直接在本网页获取。

(九)报价资料

1.经营、履约资质材料(营业执照或三证合一证件等)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

3.比价采购登记表(见附件2);

4.对公开户银行账户资料复印件;

5.供应商声明函,要求对采购需求实质内容做出承诺,包括:采购内容、采购预算、资质要求、质量服务要求,如有其他有利于项目的服务承诺的,可以一并做出;

6.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等相关信用记录网站截图资料;

7. 其他资料信用证明、资格证书(如有)请一并提供。

以上资料均要求提供壹份且为加盖公章的原件扫描件(PDF格式)

(十)报价文件递交

报价资料应发送至指定电子邮箱(1359366842@qq.com。送达截止时间:20243281135分(北京时间)。

(十一)报价期限及延期

若在20243281135分之前,有效报价供应商有三家及以上,此次报价期限结束。若不足三家,从上述截止时间起,自动延期三天。

二、开标时间:20243281135

三、其它补充事宜

1.以上所有项目要求供应商必须同时满足且完全响应,不接受部分响应。各报价商参与投标报价即视为完全响应。

2.采购人有要求报价商就需澄清报价资料进行说明或补充的权利,报价商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给予书面补充或澄清,补充或澄清资料不得对原报价做出实质性改变,如报价商未能在规定期限内提交补充或澄清资料,视为自动放弃本次采购活动。

四、预算金额:

预算金额:10.000000 万元(人民币)

二、开标时间:2024年03月28日 11:35

三、其它补充事宜

1.以上所有项目要求供应商必须同时满足且完全响应,不接受部分响应。各报价商参与投标报价即视为完全响应。

2.采购人有要求报价商就需澄清报价资料进行说明或补充的权利,报价商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给予书面补充或澄清,补充或澄清资料不得对原报价做出实质性改变,如报价商未能在规定期限内提交补充或澄清资料,视为自动放弃本次采购活动。

四、预算金额:

预算金额:10.000000 万元(人民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