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期”设施建设项目(山南地区)招标公告(2025-JLSXZJ-G1005)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一期”设施建设项目(山南地区)已按军队工程建设管理有关规定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上级拨款,招标人为某单位。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一期”设施建设项目(山南地区)。
2.2建设地点:西藏自治区山南市;海拔高度:3000至5000米。
2.3建设规模:①建设1#建筑3600平方米、2#建筑55.46平方米、3#建筑371.13平方米、4#建筑200平方米,配套建设场坪、道路、围墙、安防系统、给排水及消防、供配电、供暖、供氧、大门、绿化、土石方工程和配套外线(双回路供电、通信网络)等其他相关附属设施;②建设5#装配式建筑2487平方米,配套建设地基、水、电、氧等其他相关附属设施;③建设39个大地控制点观测墩;④涉及建设场地的清表和“三通一平”工程。
2.4招标控制价:8130.63094万元。
2.5计划工期:450日历天。
2.6招标范围: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2.7工程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的合格工程。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投标人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或控股企业,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3投标人拟派的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并至本项目担任项目经理,拟派的项目经理为投标人在职人员且为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备案通过人员,并提供投标人为其缴纳的2024年9月至今任意6个月的社保证明材料(代缴证明材料不予认可)。
3.4施工现场管理人员要求:技术负责人2人(正、副职各1人),须具备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专职安全员4人,须具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施工员4人;质量员4人,并提供投标人为其缴纳的2024年9月至今任意6个月的社保证明材料(代缴证明材料不予认可)。
3.5投标人近三年(2022、2023、2024年)财务状况良好,须具有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当投标单位成立日期在2022年-2024年之间的,提供2022至2024年之间的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2025年以后新成立的公司无财务审计报告的,需提供财务状况良好承诺书)。
3.6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近三年(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内投标人、法人、拟派项目经理和授权代表未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军队采购暂停名单禁入处罚期限内和暂停生效范围内、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限内和处罚生效范围内、政府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内。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8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9本项目被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是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唯一授权的委托代理人,且是投标人正式在职人员,须提供投标人为其缴纳的2024年9月至今任意6个月的社保证明材料。招投标活动的每个环节包括领取招标文件、递交投标文件、出席开标会、签署相关文件等均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完成,整个招投标过程不得随意更换委托代理人。确需更换的必须事先得到招标人书面同意,否则,其投标可能被否决。
3.10投标人必须通过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供应商管理信息系统进行注册,可先行获取招标文件,但必须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成注册,未完成的不得参加本次招标活动。提供“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已完成注册截图(供应商信息登记中基础信息状态为:已注册(信息已完善)),其他证明材料无效。
3.11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查询企业与项目经理均未处于禁止投标期限内。如属地有要求,外省单位在项目所在地承揽项目应按照项目所在地相关文件要求办理外地企业信息登记,提供登记证明材料。
3.12本项目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向投标人提供的招标文件和其他材料被视为内部资料,仅被用于它所规定的事项,除非得到招标人的认可,不能向第三方提供。未经招标人或需求部门允许,中标方不得将此项目作为业绩对外宣传,并对施工管理全过程负责,防止泄露秘密及信息。投标人和中标人如违反上述要求,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4、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资格审查方法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5、招标文件获取的时间和地点
5.1.凡有意申请投标者,请于2025年9月18日至2025年9月24日,每日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3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到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可高德地图搜索) 进行报名(联系人:陈工 18210913169)。需携带以下资料(复印件1份):(1)营业执照;(2)企业资质证书;(3)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4)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含被授权人身份证正反面)及2024年9月至今任意6个月的社保证明材料;(5)非外资(港澳台)独资或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
上述资料仅用于获取招标文件,不作为评审时的审查依据。
5.2招标文件售价:0元;
5.3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5年10月22日(星期三)10时00分,
6.2递交地点:西藏自治区拉萨市(具体地点开标前另行通知)
6.3.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7、现场踏勘
7.1现场踏勘时间:2025年9月26日10时(星期五)集中踏勘,逾时不候。
7.2踏勘地点:西藏自治区山南市乃东区。
7.3踏勘联系人:刘先生 13830181099(参加踏勘提前联系,以便获知详细地点及进入踏勘现场须携带的证明等)。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军队采购网》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某单位
地址:辽宁省锦州市
联 系 人:潘先生、陈先生
电 话:15331309651、18292367899
代理机构: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西路188号三区19号楼
邮 编:100070
联 系 人:杨工、陈工、丁经理
电 话:13521471844、18210913169、19984730006
座 机:010-87531629、010-87531631
电子邮件:jgxmb31@ah-inter.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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