付某因犯串通投标罪被判处有期徒刑8个月

江西省奉新县近日公布第一批2起招标投标领域违法违规典型案例。在付某借用企业资质串通投标案中,付某因在多个政府采购项目中组织串通投标,最终被判犯串通投标罪,判处有期徒刑8个月,缓刑1年,处罚金人民币150000元。
以下为全文——
奉新县公布第一批2起招标投标领域违法违规典型案例
进一步规范工程建设领域招标投标市场秩序,加大对违法违规主体的惩戒力度,推动招标投标市场规范健康发展,按照奉新县招标投标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部署要求,现将我县第一批2起招标投标领域违法违规典型案例予以公布。
一、某老旧小区项目串通投标案
2024年6月19日,宜春市奉新县某老旧小区工程建设项目开标。投标单位河南某建筑公司、河南某建设公司两家企业投标报价一致,抚州某有限公司、江西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投标报价一致,经深入调查,属串通投标。对4家企业分别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各处行政罚款16994元,对法定代表人各处行政罚款849.7元。
二、付某借用企业资质串通投标案
2022年6月、7月、12月,付某为中标奉新县某镇中心卫生院专业科室设施及信息化系统设备采购项目、奉新县某镇中心卫生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奉新县某医院采购医疗设备项目,借用江西某医疗器械有限公司、江西某贸易有限公司中标等公司资质共同参与投标,并安排他人制作标书上传完成投标,最终分别以6708000元、11297210元、4882000元中标。2024年5月,付某传唤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全部犯罪事实,并主动上缴违法所得。2024年10月法院作出刑事判决,付某犯串通投标罪,判处有期徒刑8个月,缓刑1年,处罚金人民币150000元。
上述违法违规行为,严重破坏了招标投标领域公平公正的市场竞争原则,影响了招标投标的公正性和严肃性。招标投标各方主体要以此为戒,切实树立自律意识,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等规定,诚实守信,共同维护招标投标市场良好秩序。
来源:采购学园。声明: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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