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理机构受采购人指使,授意专家推荐指定供应商,被列入“黑名单”一年

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显示,一家采购代理机构因在某政府采购项目中,受采购人示意,授意评审专家推荐指定供应商参与本项目。财政部门对该采购代理机构在本项目中与采购人恶意串通的行为处以禁止代理政府采购业务一年的处罚。
处罚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八条:“采购代理机构在代理政府采购业务中有违法行为的,按照有关法律规定处以罚款,可以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其代理政府采购业务,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来源:采购学园。声明: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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