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用代建制的工程项目,可以不走政府采购程序吗?

一个水利工程项目,采购资金完全是财政性资金,但是水利部门将这个工程交给代建公司代建,采购人就不再是水利部门而变成代建公司,一个完完全全的政府采购项目被包装成非政府采购项目,逃避财政部门监管,这种做法是否合法?
答:依法应当招标的政府采购工程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实施条例,具体由招投标主管部门监管。对于依法不招标的政府采购工程,不论是否实行代建制,都应当接受政府采购监管部门的监管,代建单位只是代为履行采购人的部分职责,不改变政府采购项目的性质,也不得以此规避政府采购程序。
来源:采购学园。声明: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
加入微信
招采网组建了88个不同行业的社群 ,每周分享商机和各类行业的干货资料,更有不定时红包派送活动。
只对招采网VIP会员开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