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文件可以将不同货物的单价合计作为价格评审因素吗?

批发类货物采购项目是否按照服务类项目实施采购?政府采购法律法规是否允许以单价作为价格的评审因素?比如,采购不同种类的办公用品,前期无法确定用量,以单价的合计作为价格评审因素,但文件中明确最终采购量不超过预算即可,是否合规?
答:采购人把同一品目或不同品目的货物集中进行批量采购的,依然属于货物采购项目。政府采购活动中,可以以单价或总价作为价格评审因素,但不得以不同种类产品单价的合计作为价格评审因素。
来源:采购学园。声明: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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