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招采网 > 招投百科 > 公开招标采购多款产品,不设置核心产品是否违规?

公开招标采购多款产品,不设置核心产品是否违规?

发布日期:2025-09-08

公开招标的项目,采购标的为多款产品,不标注核心产品是否构成违法或者违规?

 

答:根据《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第三十一条规定,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采购人应当根据采购项目技术构成、产品价格比重等合理确定核心产品,并在招标文件中载明。因此,问题所述情形应当标记核心产品,对于无法确定核心产品的,原则上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合理设置不同的采购包。


来源:采购学园。声明: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