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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明确如何编制轨道交通工程招标代理服务费、招标交易服务费

发布日期:2024-09-20

近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标准定额司就《城市轨道交通工程投资估算编制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编制办法》)公开向社会征求意见。

关于招标代理服务费和招标交易服务费,《编制办法》明确了费用内容和计算方法。


01招标代理服务费

 

费用内容:是指招标代理机构接受招标人委托,从事编制招标文件(包括编制资格预审文件和标底),审查投标人资格,组织答疑、开标、评标以及提供招标前期咨询、协调合同签订等所收取的费用。

 

计算方法:按工程费用的0.2%计列。

 


02招标交易服务费

 

费用内容:是指工程建设期间,项目所在地建设交易部门为工程招投标工作提供交易场所和为招投标服务而收取的费用。

 

计算方法:按建设项目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有关规定计列。

 

此外,《编制办法》明确了估算文件组成(编制说明、基本表格及附件),估算编制办法(估算编制层次、估算章节划分、计价依据与费用标准、估算费用种类、估算费用项目组成),估算费用内容及标准(建筑安装工程费、设备购置费、工程建设其他费用、预备费、专项费用)等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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